故事之一:
lg从前有个同事,一个大组的,白人。
此人和lg都爱长跑,他们几个人每周跑2-3次,每次最少半个马拉松。
姑且叫他P吧,
P单身,白人,有个弟弟,与弟弟弟媳住在一起。两兄弟都是搞软件的。这个P是某个编程语言的创始人,特别牛逼。
p为啥要和弟弟住一起呢?因为他不会自己照料自己,不会做饭,理家务,管钱。。。。。
p不是爱长跑末?有天他的鞋子跑坏了,底子磨穿了,必须要换鞋呀!!他的钱多的很(goog花大价钱聘请来的),多到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要弟媳来帮忙管理的。可是,弟媳那段时间忙孩子,没时间来管他的鞋子,于是这个p就穿着一双拖鞋来上班和跑步,你要是问他咋个不买个新跑鞋呢,他摇摇头说没空呐, 于是你就看着他穿一双烂拖鞋在goog后面的田野上跑的可欢了。。。。。
另外有一次,p的老爷破车子出问题了,在他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坏了,发动不起了,开不回家了。p就打电话让家人来把他接回家,然后呢,每天就骑单车往返1小时上下班。破车停在超市停车场几周了也不理睬,后来拖车公司来拖走,他就干脆不要了。朋友问他:你咋个还不去把车拖去修了?免得天天骑单车?
他老人家说:没时间。骑单车也蛮好的,可以锻炼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