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可能不用33.3年,只用20年不到,就必须把自己的房子重新买一遍,你的房子升值越快,这个时间就越短。这个税率不是固定的3%,而是各地有差异,貌似大多数在2%-3%之间。另外还有个注意是:这个税只要有一次不交,你的房子和地就立刻没收。前年我在交下半年房产税时,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马虎,把税款放在上半年度里了,造成下半年我没有交税,上半年超额交税的现象。政府在年底就把我的房子登报进行拍卖了。幸亏我的一个做房地产生意的朋友发现后及时通知了我。我赶紧去政府更正,才免于沦落街头之苦。你也许会说,没有那么严重吧。你知道,政府并没有书面通知我,只是把拍卖的消息刊登在当地的一家报纸上,并给出在一定时间内补交税款和罚金。我平时根本没有看报纸的习惯,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当地报纸关于我房子被拍卖的消息,如果不是朋友即使通知我,如果过了期限,再想挽回就得上法院和政府打官司,虽然我一定会赢,但你知道整个案子的审理和诉讼过程有多久吗? 你能耗得起时间,请律师和政府专门的人员去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持久战吗? 我会被托垮的!
当然在美国,3%的房地产税是一个平衡器,如果房价上涨一倍,你的税收就要增加一倍,这部分税收往往比月供还要高,所以,大家都希望房价上涨,但是3%的绞索套住了房价的恶性攀升,所以美国的房价不可能像中国这样涨到天上去。
另外,这个3%保证了小区居民的素质比较平均,这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有钱人才能交得起税,才能住高档小区,而穷人往往因为自己的房子升值了,反而被迫搬出这个小区,甚至搬离这个城市。
当然,没收你的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美国是法制国家。没收你的房产,当然会经过司法判断, 最后"依法执行"的。 这个期间,时间是足够长的。各个州县这个程序略有不同。权力在县(或者城市)里。有的市(县),是欠税四年,就没收房产。有的是五年(例如,加州三番市)。最平和的县,采用的是,暂时不没收。但是,等到你死 的时候,或者,出卖你的房产的时候,一并把你所欠的税,讨回。或者,如果欠税已经超过房产值,就没收。你可以在政府最后没收以前,卖掉你的房子,用以偿还欠税。 但是,假如在这期间,没有人来买你的房子, 那么,最后还是要被政府没收,拍卖。我刚刚看到一个这类的房子在市场上,但规定没有房子的买主有优先权,而其他的买主必须在房子上市后的第十六天,才有权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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