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有许多地方供猜想,但没有过硬的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来源: 2011-02-16 19:19:0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只是从过去看的材料得出一些结论:

1。杀人的人不专业,专业的一下子就让你死了,没必要冒险让被害人活下来。

2。杀人的人不是可以一直接近被害人的,否则可以在医院动手。基本这人是在学校活动。是个学生或者老师

3。朱和此人没有明显过节,否则他会被暴露出来。这样的情况公安都应该排查过的。

4。这人没有要朱立即死的打算,这个从剂量上可以看出来。

从可能性上说,同宿舍嫌疑非常的大。刚好有人在用这种毒药,也许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