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这里有新规定的部分条文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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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用lap top, 相机很贵, 是不是可参照这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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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0 postreply
0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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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算不算短期?
-C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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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0 postreply
0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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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吧。若真要缴税,不知道出境的时候给他们看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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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0 postreply
08: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