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论》1 绪论1:何怀宏 part

来源: 2011-09-23 12:30:3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良心论》1 绪论1:何怀宏   

2010-11-29 17:05:47|  分类: 哲学文存 |  标签:  |字号 订阅

绪论:

一、良心的概念
 
  
西方的良心概念
  在现代几种主要的西方语言中, 与汉语"良心""良知"相对应,可以用来互译的词,在英文中是"conscience",在德文中是"ewissen ",在法文中是"conscience" 或再加个形容词"conscience morale"

  这些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都是合成词,由一个前缀加上后面的词干组成。它们的前缀(英文con-,德文Ge-,法文con-)的意思都是"共同""一起""同一"之意接近英文介词"with",德文"mit"的意思,而后半部分的词干(英法文同为-science 德文-wissen )都是"""知识"的意思,把它们合起来从字面上解就是"同知""共知""和(别人)一起知"之意。而这"同知""共知"在今天的用法中也就是"良知""良心"了, 从这种""""""的联系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种对客观普遍性的暗示了。那么,这一过程是怎样发生的呢?我们可以再往前追溯。从表面的字形字义看,上述表示"良心"的词都可以说渊源于下面这个拉丁词 "conscientia" con- "共同、同一"之义,加上scientia ""即为"共知""同知""良知")。这个拉丁词虽有"良知"的意思,但是,在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常常把"conscientia "这个词仅用于较低层次的"决疑论"casuistry )中,即用于处理具体情况,在特殊场合中辨别善恶是非的"良知"。至于更高的普遍意义的"良知",他们使用了另一个源自古希腊语的词 "synderesis" 这种普遍意义的"良知"synderesis)才是不会出错的,明白无误的,它是上帝赋予人的、先天即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无需经过学习和训练就能得到;而具体应用的"良知"conscientia )则可能出错,需要通过后天的学习、训练和培养,才能使之趋于健全和正确。职是之故,拉丁语中才会有"错误的良心"conscientia mala)这样似乎自相矛盾的概念,以及还有"怀疑的良心"conscientiadubia),"粗糙的良心"conscientia laxa),"偏狭的良心"conscientia angusta),"疑惧的良心"conscientia scrupulosa)等等。这在中国古代哲学家那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然"conscientia "一词仅在中世纪是这样的用法,自近代以来,尤其在十八世纪英国宗教伦理学家约瑟夫·巴特勒(Joseph ulter)之后,"conscientia"渐渐获得了作为普遍道德原则规范之认识的意义,而不仅仅是指在决疑论层次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中的应用了。也就是说,良心不再只是指"",而更是指""--准确地说,指对""的认识。"synderesis"也就渐渐废用,决疑论也同样从历史上消失。

  如果我们再往前追溯,那么我们就来到了古希腊。作为普遍意义的天赋良心的"synderedsis",是中世纪的圣杰罗米(Jerome)首先使用的,它来自古希腊词"syneidesis"。这个古希腊词也是"同知" "共知" 的意思, 它在一个时期里等同于"意识"(即英文consciousness 之意, 而法文的"conscience"一词仍然保留"意识"之义作为其主要含义,所以用来作"良心"解时常常要在后面加上"morale " 组成"道德意识"这一词组)。然而,圣杰罗米把"syneidesis"(知识、意识)改造为"synderesis"(良知、良心)使用时,却赋予了这个词以一种特殊的伦理含义。"synderesis"不再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知识,而是指一种特殊的知识,即一种对于道德是非,正当与否的知识。

  那么,古希腊语中的"syneidesis"既然没有明显的伦理含义,有什么其它较接近于现代"良心"概念的词汇呢?在古希腊的哲学语汇中,最接近于现代"良心"概念的似乎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所说的"明智、审慎"(在英文中一般被译为"prudence"),但它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明智""审慎"有些不同,在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中,它实际上更接近于"moralsight"(道德直觉、道德感知力)的意思。

  再往前,苏格拉底在法庭为自己申辩时讲到自己心中有一种"灵异",即心里有一种神的声音告诉他应该怎么做,比方说,这种声音劝告他勿涉足公共生活,勿参与政治,但这种声音看来更象是现代人所理解的"明智"而非"良知"。在苏格拉底那里,更接近于我们所说的"良知"的反而是他在被判死刑后心里出现的"法律的声音",《克里同篇》所展示的苏格拉底临刑前的心理活动正是一种典型的良心的活动。在肯定这种意识具有某种直觉性,乃至奇异的直觉性上,苏格拉底与中国心性一系的儒家学者颇有相同之处,但在苏格拉底那里,这种意识还与神、与法律有一种联系,这却是后者所没有的。另外,苏格拉底虽然在这种意识的本源上,在解释它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的心里的问题上有一种直觉的肯定和把握,但他对这一意识的运用还是很理性的,用弗兰克纳(W··rankena)的话来说,是提供了一个在特殊情况下诉诸普遍道德原则的典型范例。

  以上主要是从语源角度考察西方的良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