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国内挣的钱存在老公父亲的名下,是否合理?

来源: 2009-11-22 18:10:5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和老公结婚十余年。 老公去年在国内挣了些钱,因当时他没有身份证不能开户, 就把钱存在了他父亲名下,约十四五万人民币。他去年回来后告诉了我。我当时就说这样不合适,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应存在夫妻共同的帐户里,或者夫妻任何一方的帐户里,而不应放在各自父母的帐号里。我还告诉老公,其实我在此前已有我的个人国内帐户(我开户时他也知道,只是过后就忘了这回事),他可以存在我的帐户里。我也告诉他,这对于我来说是夫妻间相处的原则问题。我还说,已经存的钱就算啦,算是我们送给他父母的。如果你想给父母更多,也可以。但是,等这个帐号里的钱到了你想给的数目,就不要再往里面转钱了,而应该转到我的帐号里。他当时同意了。
今年,我趁他在国内时旧话重提,想把问题解决。他父亲这个帐号的钱已经是二十余万。可能是后来老公的钱又存了进去?我知道老公人很好,并不是有意这么做。但在他的头脑里,这根本不是个事儿。他是独子,恐怕和我结婚十余年,他也还是不觉得我们的家和他父母家是两回事。如果我不催他,他就有把这事忘到脑后了。 所以,我特别对他强调这是原则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无法和他共同生活。
我还告诉他如果他想把钱全部或部分给他父母,我没意见;但是如果是部分给他父母,那就把剩余的转到我的帐号。我的理由是,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理应放在夫妻共同帐号里,至少是夫妻一方的帐户里,因为夫妻互为第一继承人;而他父亲的第一继承人是他母亲,这样做将来会有法律上的麻烦。孝敬父母的钱和我们自己的钱要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老公认为我这样说是只认钱,不讲信任,不讲感情。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我想到在这儿做个民调,听听大家的意见,看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