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下动物保护法。以动保和警察对我的狗的判决为例

来源: 2018-02-09 04:53: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是基于三天前我在这里和法坛都贴过的一次事故

http://bbs.wenxuecity.com/law/231387.html

负责这起事故的警察昨天下午和我联系了,告知我他们的决定:

整个事件中,我的狗没有错,不受任何惩罚。

错误在于那孩子的妈妈,我,还有那孩子。他妈妈错在没有把他保持在视线之内,那孩子错在没经过我同意mess up with 我的狗,我错在当时不该把牵绳放在地上,即使狗就在我跟前也不行。动保组织要求我把狗在家隔离十天,他们来检查,如果没有狂犬病迹象,这个案子就可以结了。之后我就可以带狗去公共场所了。他说那孩子看过医生了,伤不严重, not severe。他说不要把隔离狗当成对狗的惩罚,不是的,那只是为了查看狗目前是否健康,是为了帮助健康部门确定那孩子是否可以解除狂犬病的隐患。过了隔离期,我的狗就可以由我牵着出入公共场所了。警察反复的强调我的狗没有错误。那些恶狠狠地叫嚷着处死我的狗的魔鬼们可以歇着了。

警察只向我求证了当时发生的事,我没看到,所以不能提供啥信息,只回答他事情发生后我和那家人对话了,看到了伤口。动保和警察的决定基本上都是根据那孩子和他妈妈提供的信息。也有可能他们走访了lows花圃的收银员。

 我的狗虽然被报过警,但没有不良记录。看来被报警和有不良记录不是一回事。第一次被报警,我和狗都没有被惩罚,警察事后也没有和我谈话,也没要求我上课。狗被在家隔离十天,是为了帮助判断对方是否存在狂犬病隐患,不是惩罚。可能我上次在这里对第一次事故的描述不全面,给大家的印象是错在我的狗。这次我有错,被罚了款,还被要求上课。

因为我有事要去做,就不总结了。认为我话没说完的网友们请给帖子结个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