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样变村姑的

来源: 2016-12-29 23:44:4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刚踏上美国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我那两大箱衣物基本再也没有机会穿了。来美国以前,我从来没有穿过牛仔裤,但是现在我只习惯穿牛仔裤了。刚来时,他们说要去同事家里Party. 我还以为是象国内那样穿得花枝招展,举杯红酒那种Party呢。跑去一看,大家基本都是T-shirt牛仔,拿杯啤酒或饮料。刚来时,他们说要去看演唱会。我还以为会是一群时尚青年跟着一起唱歌跳舞呢。跑去一看,就是一个普通的地方,一个业余乐队,一群T-shirt牛仔站着的人。

据说公司以前对服装还有点要求,反正自我加入后,但凡看见有人穿衬衫的话,就会觉得那人今天一定有很重要的场合吧。我从国内带来的衣物,包括后来回国时心血来潮买的贼贵的“时尚衣服”,都成了标本放在那里了。我还保存着一批,作为青春的纪念。同事说还记得我第一次来visit的时候,dress sharply. 

头几年我还挣扎着想在夏天穿裙子。但是办公室太冷了,挺不过去啊,到下午就快冻成冰棍了。办公室倒是有人一年四季都穿短袖,一年四季都穿裙子,还拿个电风扇对着吹。臣妾实在做不到啊。不要说裙子,我连短袖都穿不了。虽说砍黑莓后我比以前抗冻了,但是短袖也顶多只能撑三个小时吧,然后就得加件长袖。上班不穿裙子的话,下班也没什么机会穿了,家里也有空调,也冷啊。周末去买菜,站冷柜边就冷得不行,饭店冷气也开得足。去hiking啊,run errands啊,还是穿裤子方便。为了挺着穿裙子,冻感冒几次,后来就放弃根本不买裙子了。

现在买衣服以舒服方便为主, 然后是好看。不象年轻的时候,为了好看可以拼了,衣服再难受也要绑在身上,鞋子再难受也要挤进去。

1。丝的,麻的坚决不买(在空调房里穿着冻得慌,冻得第二天嗓子疼。)
2。需要干洗的,需要熨烫的坚决不买,需要手洗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买。(这就基本排除所有高档的正式的衣服了。没那个精力时间,也不想伺候衣服。)
3。外套不带帽坚决不买。(这就基本排除所有高级毛料大衣了。一年大部分时间都下雨,穿好大衣好皮鞋不是糟蹋了吗?外套要是不带帽,那不是我还得生出第三只手来打伞?我们这里很少有人打伞的。)

到现在,觉得就是穿T-shirt牛仔毛衣sweatshirt最体贴最舒服了。穿其它的都觉得有点绷着绷着的,不舒服。就喜欢衣服脱下来就可以扔洗衣机烘干机,不用我伺候-让它们伺候我。所以我也很少买衣服,要符合这些原则又实用好看的衣服也不多。凡是这些年我用“女人要对自己好点”,“这么好看咬牙买了吧”的理由买下来的衣服鞋子,基本都没有好下场。基本上都是因为没有场合穿,打理起来又麻烦,穿起来也没有其它衣服穿起来那么舒服,最终只得穿一次,或者一次都没机会穿,搁在那里两年就去goodwill了。现在我基本不犯那种傻了-浪费了多少钱啊。

包我也是一个用到老,哪有时间换来换去的啊。买包三个原则:实用,好看,不贵。不过倒还都有老美说我的包好看。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