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案子几个看法

来源: 2016-02-12 12:15:0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首先,梁警官被陪审团认定有罪,12个人一致认为,只要其中一个人说不,就不能判有罪。

梁警官有罪吗?,如果他不上诉,那就是认了。选择上诉,那就是目前无罪。上诉成功,就是到那时为止无罪。如果检方那时放弃上诉,梁警官就没有罪。否则,还可能被判有罪。

啰啰嗦嗦谈这些,就是让大家明白在美国,有罪无罪,主要是法庭上的较量。大家的义愤填膺,大家的无限惋惜,都要能打动说服陪审员。钱不可用来行贿陪审员,不能左右法官检察官,但可以请律师,请专家,例如辛普森案中的李大侦探。

现在讨论梁警官的辩护律师表现有点马后炮,但忍不住评论一下,有点差劲啊。花大量时间辩论电话问题,实际一查电话记录全有了,至少911的记录有时间,清晰可查。浪费宝贵有限的抗辩时间。

开车吃了罚单,喜欢和警察辩理,人家违法你怎么不罚?警察会如何回答?换您,如何回答?但绝不会把我的罚单取消。不服?下周二法庭见,不来是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