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财务困境,大家看我是否应该卖掉房子?
劳工外面出轨被我抓到了,现在已经离婚进行中,他自觉理亏,同意两个房子和孩子都给我,他要股票和现金,而且他准备回国就不回来了,所以也明说将来他不会再给CHILDREN SUPPORT。现在的情况是,两个房子远隔十万八千里,前一个是几年前在NJ37万买的,已经PAY OFF,现在出租,每月刨去地税实际收入在1700-1800,现在我们住的房子在北加州,去年初才买的,贷款大约在60万左右,每月加上地税要PAY 4,600,我把楼下出租,可以收1200,这样我还要每月净付出1600左右。
现在我带着两个孩子,大的上小学,小的幼儿园,和妈妈住,她帮我带孩子,没有收入。我每月收入不到两千,加上儿童退税,大约一年28,000左右,由于劳工拿走了绝大部分现金,现在存款只有七八千,手头非常紧
不知象我这样情况大家有何高见?是应该一处卖掉房子吗 ?还是尽量维持现状等等看?(因为似乎房屋市场现在在低点)如果卖,卖哪一栋呢?我想如果卖掉东岸那栋,应该可以PAY OFF现在这栋,但是这个房子每年的地税还是要一万多,如果卖掉这栋,回到东部去住,妈妈年纪大了,东岸的冬天对她的身体不利,还是就这样撑下去呢?硬撑也能撑,只是日子过得太紧了,付完账单根本不剩钱,甚至还要用原本不多的存款往里垫,老大想吃一次KFC,都要下下狠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