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坛看到一个离婚了的爸爸求助贴,你们看看怎么说

来源: 2010-12-29 12:44: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他说,孩子归前妻和她男朋友抚养,对孩子还挺好的。

但是前妻和男朋友比较会挥霍,用他们忘记消除的合户信用卡借了好些债,还有一次没经他同意,就替他签名,借了另一笔债。他前妻承认是她的错,也没让他帮着还。

问题是追帐的公司不干了,因为帐有他的名字,就逼他还。现在和追帐公司协商的结果是他如果付七千块,就没他责任了。

他呢,因为念他们对他孩子好,就不想打官司,而发帖问大家是不是付这7千块反而会添出别的麻烦,好像他认了是他的债似的。

在法坛他被骂得狗血淋头,说他应该循法律途径跟前妻掰扯清楚(也就是告她伪造签名)。

我觉得虽然离婚了,但为7千块把对方告上法庭,好像也忒狠了点,再说孩子还在妈手里呢,要我也是给7千块算了,破财免灾 :)

当然另一方面得跟孩子妈讲清楚,下不为例。

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