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首先要原告举证是欺诈。律师和法官根据证据决定接不接,然后才轮得到被告出示自己的证据。不可能原告一说法院就抓。这
来源:
seattleWA
于
2026-03-13 0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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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不是新立的,一直都在,但几乎没有人用过。应该就是因为要么俩人一开始就是绿卡婚姻,共同欺诈,要么公民方不知情,但离婚后也无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