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首先要原告举证是欺诈。律师和法官根据证据决定接不接,然后才轮得到被告出示自己的证据。不可能原告一说法院就抓。这

来源: 2026-03-13 06:19:1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项法律不是新立的,一直都在,但几乎没有人用过。应该就是因为要么俩人一开始就是绿卡婚姻,共同欺诈,要么公民方不知情,但离婚后也无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