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补偿细节。离岸爱国者们心理脆弱的最好不要点进来看。您认为是恶意补偿也行。
核心补偿是“2.5N + 1”,再加上 5 个月工资的就业支援金,工龄超 10 年还有 1.5 万的专项奖励,最牛的是不设工资和工龄上限,有 18 年老员工算下来能拿 40 万补偿。
可能有人对“2.5N + 1”没概念,老萨给大家翻译下:按劳动法规定,常规补偿是“N + 1”,N 是工龄,而且工资超社平三倍、工龄超 12 年就有上限。
但佳能直接把标准提到 2.5 倍,还打破了上限限制,相当于把法律规定的底线当成了自己的起点。就拿中山制造业平均月薪 7260 元算,12 年工龄的员工都能拿 31 万多,这可不是小数目。
企业合法合规给员工兑现应有权益,甚至超出法律最低标准,怎么就成“恶意”了?
咱们摸着良心说,对比有些企业裁员时的操作,佳能真的算业界清流。有的公司逼员工主动离职不给补偿,有的抠抠搜搜按最低标准算工龄,还有的拖欠工资玩消失。
而佳能不仅钱给够,还贴心加了“就业支援金”,甚至给员工开推荐信找下家,里子面子都给足了。那些说“恶意补偿”的,怕是没经历过被企业套路裁员的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