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和我一齐闯港的“难兄难弟”的一生。
和我一齐闯港“难兄难弟”的一生。和我一起闯港的难兄难弟到港后两人一起在警察洗衣房临时性短暂工作三四个月,由于是临时性所以我提前离开洗衣房另找工作,因“老板娘”是他的堂姑姑所以这位“兄弟”就继续留在洗衣干了两三年。他和我虽然两人父亲当时都在香港,但也没有固定住所,所以我两也只能做那住到那。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这位“兄弟”从小就是一个不安分子,在洗衣房工作时驾驶无驾驶执照的电单车到处乱飞,有一次被“差佬”追了几条街,最后撞倒人才停下,好在洗衣房老板娘是他的堂姑姑,我们这位“老板娘”可不是一般人,她在警察高层有很多熟人,我最记得她当年和“雷老虎”最熟(雷洛夫总警司),我的这位“兄弟”才免于牢狱之災。
他什么都敢干,街边赌“三公”也做干过,他告诉我,街边赌“三公”很容易赢,我问他怎样容易赢法,他拿出“扑克牌”被我看,他说在牌底做了记号,凡是“J、Q、K”背面都有记号旁人看不出。他和我一样,也没有一份固定工作,有段时期太平洋岛国(瑙鲁)招人挖鸟粪(磷肥),他觉得洗衣房工作无前途不干,签了两年合同去瑙鲁挖鸟粪,老实说,挖鸟粪这类工作那是他能干的,到了瑙鲁后重操旧业摆摊赌“三公”,据他自己说赢了土人不少钱,两年合同不到提前解雇回港。回港后听他说拿出十八万在元朗租了间乡村屋养白鸽卖,不知何原因又不干了,后来找到一份帮人看二奶工作。
六十年代初香港很“繁荣”,除了夜总会还有很多歌舞厅,那时歌舞厅入场费5元一个人,5元入场费当年是属于高消费,普通人消费不起,那时我干“扎铁”一天才10元。当年这位“兄弟”在九龙一间歌舞厅做“看场”兼打打灯光,在歌舞厅打打灯光其实也不难,跳舞的跳到那里就把五颜六色灯光照到那里,我就坐在旁边看他工作,他还给我试了几下。那时的歌舞厅全部都有黑社会保护的,我这位“兄弟”认识九龙一间歌舞厅大哥,进歌舞厅工作也是这位大哥介绍去的。大哥在歌舞厅包了一个漂亮舞女,
这位舞厅大哥己结婚,有老婆孩子家住新界,据我的“兄弟”说,大哥老婆非常凶。以前香港交通没有现在便利,出新界的巴士晚上过了十一点就没有车,大哥在歌舞厅附近租了一个房和舞女一起住,大哥很少回新畀,因此老婆随时都会到九龙找他。由于怕被恶婆撞见,所以叫我的这位“兄弟”除了舞厅工作外顺便帮他看“二奶”。大哥不在的时候我的“兄弟”就进去住,其目的一可监视舞女行踪,二怕老婆临时杀到。
大哥回新界时,舞女饮茶食饭全叫外卖,大哥有分付不准她出门,我去过几次歌舞厅也到过他们的住所,我“兄弟”在歌舞厅工作时,我去找他可免费入场看歌舞,有几次大哥不在在时我“兄弟”还带我去大哥包养的舞女住所。有人说舞女很漂亮,我看不见得,化装化到五颜六色,红头发、青眼帘、一股妖气,可能我太土吧,不识欣赏。闲聊时我问他为何带我來这里,他说他暂时住这里,目的是替大哥看二奶,如果大哥恶婆临时杀上来,大哥就会说我这位“兄弟”就是舞女老公,骗骗大哥那位凶神恶杀的“恶婆”。
我到英国后这位“兄弟”的行踪所知不多,他在香港打拼几十年偏行正行都干过,最终还是孤身回到老家养老,92年我回乡见到他一个人住在老家,听说有儿女在香港,他和老伙感情也不怎么样,沿袭他老爸基因吧,两地分居,前几次我回到老家听他自已说日日和一班朋友爬山,附近大小山头他说都爬过,最近听说膝盖痛要用拐杖走路,看他在老家生活的情况,比不上留在老家的人。
走出去了又如何?在资本主义地方香港生活了大半辈子,最终还不是要选择回老家。据说这位“兄弟”在老家住了一段时期,这位“兄弟”回到老家无亲无戚,行动又不方便,最终还是回到香港住进了老人院。“不是猛龙不过江”,过江的有几个是猛龙,我看大多数都是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