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不是笑话的笑话

来源: 2025-06-30 18:12:5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普法教育:

我参与了一个在国内发生的借贷还款案件,因为当事人(被告)一方是外籍,所以我帮助调查境外婚姻状况和财产。长话短说:被告当事人的配偶在国内的一套上千万的房屋被扣押,等待判决结果是否用来抵债。被告当事人声称TA已离婚,所以TA的配偶不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法院责成TA举证,借贷时已离婚。TA拿不出离婚书,TA的配偶只拿得出后来的结婚书(都是在中国境外)。

我帮助调查,拿到TA俩当时的结婚证。也拿到TA的配偶后来的结婚证,但两婚之间的离婚书查不到。几经周折,我帮原告方证明了TA配偶的第二次婚姻无效。TA和配偶之间并没有完成离婚的法律上的手续,尽管事实上两人的确分开很久了。他们以为两人无异议协议离婚了,但未经过法院判决拿到离婚证,所以以后有法律纠纷时两人的法律婚姻关系还存在,配偶就要负连带责任。

法盲啊法盲!所以不要以为你认为分居了就是可以/已经离婚了。发生了要追究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时,法院的一纸判决是很重要的。协议离婚也要经过法院的最后登记、认定、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