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士后老板
这是非常有名气的院士,有过很重大发现的,每年拿到的科研经费都是五六百万美元。但是,在我去前三年就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名义上是儿子打理,其实就是把科研经费转到个人公司一半,当时在专业圈引起很大争议,所在的国家实验室和兼职的大学也非常不满。那时候,如果一个tenure track的助教能每年都拿到十几万科研经费的话,就可以转正到副教授,保住教职了。他的行为等于挡住了多少年轻科研人员的出路?
那时候附近的大学恰好招一个tenure track 助教,没有他这些事的话,他帮不帮我都有希望。鉴于当时的情况,我就铁了心等研究经费到期就离开,不在学术圈干了,就这样去了公司。后来觉得我去公司是对的,在大学里的话我搞不出来那么多发明。
凭心而论,我觉得美国确实需要川普和马斯克这样认真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