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来源: 2010-06-11 20:55:1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和人家打官司,那“人家”是在和自己认识的“人家”。打官司伤和气,伤了和气你前面的路也就多了个拦路的大山,这座山就是那“人家”专门为你设的,也许这座山你能翻过去,但是代价远不止10万。

10 万不算什么,那想贪你十万的人也不会是啥富人。人还是要看远点,自己想开点,得饶人处且饶人。

打官司难道不牵扯你的精力? 还有你的 frustration,你的失望,沮丧等精神损失, 都不是10万块钱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