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职的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呢?
原来看有些去泰国旅游然后失踪的妇女,被黑社会贩卖到其它地方去做鸡。过程很惨。
如果卖淫合法了,那么应聘者也需要自愿才行。
但是卖淫似乎是个不需要投资太多的产业,谋求暴利者甚多,那么谁能保证没有女子/男子被用欺骗手段强迫入行呢?
如果卖淫合法化,那么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公务员化,国家统一管理,才能保证卖淫者健康兴福地上班。
自赞一下,脑洞开得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