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你说的大陆”中国法律听党指挥“。问题是这个事件起因和中共没有一点关系!为什么硬要把修改嫌犯遣送条例和中共拉上关系呢?
如果在大中华区没有这样的条例,就意味着香港人可以随意到台湾去杀人防火,然后一道逃至(回香港)。不会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对台湾来说好吗?台湾2300万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