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名正处级女警官的落马吸引了媒体注意。虽然她级别不高,但是一位女性公安局副局长,公安系统女干部的落马并不多见。陆媒由此联系到此前落马的安惠君等三名知名女警官,均涉淫乱,且尺度令人咋舌。
1月11日,中共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佛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喜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陆媒公号“观海解局”介绍说,姚喜蓉47岁,从1993年起便在佛山市公安局工作,是佛山公安系统培养出来的。她从苏州大学工学院计算机系毕业,从见习警察开始干起,经过20多年的,如今担任佛山市禁毒办主任(正处职),佛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曾在行动技术支队、科技信息通信处等业务处室工作过。
陆媒报导翻出2003年第十二期《警界科海》杂志曾发布过一篇姚喜蓉的专访,彼时她的身份是所谓“全国公安科技英才”,职务是佛山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大队长。
据报导,中共十八大后,鲜有女警官落马。其中一位是运动员出身的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汪玉芳,她于去年9月落马。不过在中共十八大以前,有3位较为“知名”的落马女警官,并且均以淫乱“知名”。
三任贪官接力“床上培养”的陈光明
其中,2010年5月,重庆市政府决定陈光明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陈光明被指是中共官员“床上培养女干部”的案例之一。
坊间传言,从警28年的陈光明,是吴国光(原重庆刑警大队大队长,现已判刑)、原重庆公安局长郭元立(郭退休后)、万某某(后来的刑警总队长)、原重庆司法局长文强四位贪官接力培养出来的。文强是最后一棒。陈光明很是精明,懂得男人喜欢什么,经常花大价钱去私人会所做私密保养,成功俘虏了文强,被文强培养为“重庆警界女杰”、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荣获重庆市警界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等荣誉称号,官至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
在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陈光明被指是多名贪官接力“培养”出来的
“头号警花”王菲成公共情妇
2009年,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牵出头号女警花王菲。
王菲原本是汕头市公安局一名普通警官,她长相很漂亮,而且也有一些才艺。
周永康当公安部长时,下令公安部政治部与央视等合作,组织一台“春晚”,2004年1月23日在央视播出。该晚会除央视当红的4位主持人外,王菲是唯一公安机关派出的主持人,因此被称为是中国“头号警花”。
结果她就被当时的贪官郑少东看上了,把她调动到自己的部下,为己所用,当时郑少东是广东公安部的党委委员,就把王菲也调到公安部,王菲就成了郑少东的情妇。两个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多年。
“头号女警花”王菲是名公共情妇
随着王菲升格为中共“头号警花”,其影响力从汕头扩张至广州、北京和上海。王菲参与制造官场丑闻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逐步发展成为“公众情人”。
据说王菲的虚荣心很强,作为一名警察,有很多奢侈品,甚至有不少是限量版,用的化妆品和包包,甚至不比那些拜金的女明星要差,还每天出入豪宅。
2011年8月,郑少东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中共公安部郑少东、相怀珠等案发后,王菲也因牵扯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钱宏祥受贿案被抓。
据说王菲主动交待了40多名高官与自己有染,除公安部已落马和未落马的领导,还有中南海好几位人物。
深圳罗湖公安分局长安惠君号称“权色局长”
安惠君是又一名涉淫乱的女警官,且情节不输男官员。
2004年,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被查,2005年,安惠君被判有期徒刑15年。她的好色“事迹”曾广为流传。
好色女警官安惠君。(视频截图)
1955年出生的安惠君,1993年被任命为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当时有报道称,安惠君从普通办事员升至副局长不足3年,这是罗湖分局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
安惠君在1995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并做出性暗示。被称为“权色局长”。
据悉,这些下属如果顺从她的要求,回深圳后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据报导,安惠君有“两大绝招”:一靠权力诱惑;二靠权力挤压。
安惠君是遭人举报落马的,她任职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时,利用调整干部之机大肆向下属敛财,派出所所长、副所长等职位均明码标价。
警界太乱 漂亮女警多被上级潜规则
公安系统无疑仍有不少好人,但是多年来作为中共维稳工具,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而在中共无拘束的权力之下,公安系的“警花”们当然也成为男性高层的玩物。
比如,原天津公安局长武长顺被官方通报指,其道德败坏,生活糜烂,长期与多名女性通奸,其中四名公安系统的女性为其生育私生子。
曾长期担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后任安徽司法厅原副厅长的程瀚,曾将下属多名女警发展成情妇。有的情妇在局里是公开的秘密,但他并不避讳,有时甚至在酒桌上以此自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