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法院并没有判他无罪啊,又何来“真相大白”?证据不足不与起诉,还是看看辛普森杀妻案的审理吧。
检察院,法院和警察是三个不同的部门。警察取证,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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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未进过法院,当然我也从未被判过“无罪”,难道我成了待罪之身吗?! 这是什么逻辑?!
-kank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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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8 postreply
16: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