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CFO孟晚舟引渡案中的法律与政治
关于华为CFO孟晚舟在加拿大应美国被拘留,面临引渡美国一事,有人大骂加拿大政府,有人说这与政府无关,是单纯执法问题。其实这都不全面。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尽我学到的总结如下。
1. 美国根据美加引渡条约要求拘留孟女士,加拿大基本无选择,只能照办,条约所限。
2. 假释聆讯,这是单纯法律问题,加拿大法律倾向于假释,聆讯主要讨论具体条件。
3. 从拘留那天算起,美国有60天时间提出正式引渡要求。如果不提出,加拿大无条件放人。
4. 收到美国引渡要求后,加拿大政府法务部有30天时间研究美国的要求,决定是否要举行引渡聆讯。这是半政治半法律的决定。如果否定就立即放人。
5. 引渡聆讯就是要法官判断,美国的指控是否在加拿大也是犯罪,美国的证据按加拿法律是否合法取得并达到起诉标准。金融诈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这没问题。但美国指控孟的行为没有发生在美国境内,孟也不是美国公民。而加拿大法律只适合在加拿大境内行为以及加拿大公民的境外行为。所以估计这个会成为法庭争论要点,决定孟的行为按加拿大法律是否构成可起诉的犯罪。因为没有类似判例,官司有可能打到最高法院。
6. 如果法庭最终判决可以引渡,政府有60天时间决定是否引渡。这个基本上是政治决定。
7. 如果政府决定引渡并发出引渡令,孟还有权去法院挑战这个命令。挑战的要点包括美国的引渡是否有政治目的,在美国是否能得到公平审判,公平量刑等。如果孟能让法官相信,美国会判不恰当的重刑,引渡令会被取消。当然美国也可以保证判刑不超过多少年等来挽回,这有过许多案例。
总之估计这个引渡官司将是漫长的。中国人其实不应该恨加拿大。想一想,如果加拿大没抓人,孟到了墨西哥被抓,处境会差得多,没准几天就送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