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奥正名公投看台湾当局的奇葩

前面讨论台独时,几位网友提到台湾的公投。这里聊聊台湾公投。

通常,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投是当某件大事,当局因各种意见相持不下,不能议决时,才来交由全民公决。公投之后,就得照公投结果执行。比如英国脱欧。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虽然与保守党的预想相反,但是政府还是按公投结果推进脱欧。即使后来民意有反悔的现象,也没有举行第二次公投。最近英国首相提出的脱欧协议,颇有异议。但是,梅姨坚持这是按公投的精神作出的协议。

来加拿大二十年,没有过一次全国公投。总之,公投是一件很慎重严肃的事。

可是在中国台湾,公投就是一种儿戏。事无巨细,动辄公投。

这次选举就外加了十项公投。一次十项啊!本人孤陋寡闻,就不知世界上哪个国家或地区有过一次十项公投的先例。

公投一些什么呢?

其中有,「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这样的事,议会都决定不下,拿来公投。

最奇葩的是东奥正名公投。要用台湾的名字,而不是中国台湾的名字参加东京奥运会这样的国际体育赛事。下面有贴说没人注意。其实东奥会明确表态,如果改名就不能参加。台湾当局也表态,即使公投通过,也不会运作。

一件不能由台湾当局决定的事,公投了也不准备执行的事,也拿来公投。这是将公投降格为媒体的网上民意调查之类的东西。台湾的公投就是当局在作一场奇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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