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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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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回答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这是百毒百科给的答案,我打不开维基百科,也懒得上书上找,姑且就看看吧。
个人破产制度发端于古罗马时期,在中世纪时的意大利与英国得到较大发展。1978年,美国破产法将消费者破产纳入其中。个人破产已成为现代破产法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我就讲讲在美国破产的后果:
在一段时间之内,他可能再也没有贷款或者申请信用卡的机会。
即便有的话,极高的利率可能也会让破产就没有信用了,美国是一个非常注重信用的国家,如果你破产变成坏信用。生活上不能奢侈。还得工作。不能贷款买房买车等,可能连手机都没办法办理。得这样过很多年才能恢复。
就是不能大手大脚的生活,然后欠的钱可以不还,这个制度是不是不错?不花也比还钱强啊,哈哈。因为中国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不能有破产制度啊。
放张无意看到的图,你体会为什么。

哈哈哈

道德传统只是一个方面,最大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尚未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制度,现金交易在个人消费中仍然占主流。司法机关无法支付如此大的成本去监控每一个破产自然人的真实资产和消费情况。

如果个人欠债之后可以转移财产申请破产逃避债务,破产之后仍然可用现金进行各种消费,那么这样的破产制度不单不会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更会导致市场交易的风险大增,严重削弱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对社会发展不利。

因此,在全民日常消费普及刷脸、刷指纹、刷卡,现钞只用于公交投币等少数小额交易之前,个人破产制度只能处于冷冻状态。
中国没有破产法,表面上是为了“阻止银行贷款成坏帐”,但实际上只是导致这类风险在隐蔽处的漫延;通过阻止公司撤出业务,制定(可能是世界上最严厉的关联责任政策(一般还不是法律)),导致这类企业责任人,非死撑不可,否则就会把成遍的民财全部搞空。如夫妻共同债务,关联责任共同债务,欠薪,欠国企,政府补增值营业税(那怕你是本来是亏损的)等等“刚性债务”,完全不受“有限责任”的限制,实际上是经营者的无限责任。
简单说,这类法规之缺失,既令当事人在事前无法预估风险,中国关系纽带护航的“商业环境”也的确令当事人,很难在实在经营时,准确把握这些风险;而当经济萧条时,堰塞湖就会爆发,当事人其实承担不了这样重的“杠杆责任”。这类事件可能广泛存在于中国本来经济发达的东南民间,它们对经济造成的损失,可从来不会显示在官方的GDP增长数据之中。所以中国形成了“官方的经济面”和“民生经济面”背离的现象。
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需要有个人破产法,这也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一个原则,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出现债权纠纷时可以让双方依法来行驶各自的权利。如果没有个人破产法,经济关系就没有办法来理顺,三角债得不到清偿,债务人在高利贷的恐吓下会采取黑社会性质的手段去暴力讨债,造成债务人妻离子散,破产自杀的情况。当然破产法也是对债权人的保护,对于故意讨债不还,法院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在网络科技的发达的今天,交易系统的联网,一个人的财产是很容易查的到的,对于故意隐瞒财产或逃避法律来破产的个人,让违法成本远远大于破产成本,让采取提供虚假资料来破产的个人付出沉重代价。给真正的破产者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不要被一辈子的高利贷给压死,在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们会说中国的传统观念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种传统观念影响着中国法制的进步,我们不应该与时俱进跟国际接轨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就是我们一直在抛弃传统方面的习俗,不断学习人类科技的先进文化使中国迈向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我们打破传统观念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这一思想束缚,引进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有个人破产法的今天,为什么在中国就没有,就会被某些利益集团恐惧呢?原因大家肯定会明白,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来阻断中国的法制进程吧。
很多人都强调没有建立起信用体系,个人破产只能让,信用关系更坏。我不是很赞同。
首先完善的信用体系是个人破产实行很好的环境,但是什么是完善的信用体系?要多好才能才够?要多久才能达到“多好”?这些的答案是什么。
另外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债务无限担着,借出方不需过多的甄别借入方资信(跟存在个人破产情况比)资金没有合理配置,恶意失信人相对容易获得资金。另一方因为无限但责,善意的失信人很可能一辈子都翻不了身,改过自信的机会渺小。总之,借出方对个人信用重视力度不强,借入方劣币驱逐良币,犯错成本过高。
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行也会极大的促进信用体系的完善进程,可能比任何行政手段推动力强无得多。
个人破产制度与中国国情不符。
而且是严重不符。
人不死债不完是我国的纠纷处理原则,负债子偿就更不提了。
其实以前民间自己有一种破产层序,古代如果有人要借钱,通常都通过找村里的乡绅,乡绅帮忙在村子里凑钱,实际上乡绅就是担保人,他还负责要账,当借钱人赶上家里运气不好,几年也没能把钱还上且自己也没能力还的时候,乡绅就会提出让借钱的不行“吃猪肉”吧,这种破产清算,通常是把让借钱的买点家里有的东西来买一头猪,把几个债主叫到家里来,乡绅会告诉大家,他没能力还钱了,今天请大家吃猪肉,大家看看这有什么值钱的,就当抵债了,家里的锅不允许拿!今天过后所有的债就一笔勾销!这是民间组织管理的破产保护!
或许你觉得这挺好,不用还钱了,错!这里有乡绅帮忙看着呢,吃猪肉的家庭会几代人在村子里抬不起头,大家觉得你家有霉运,没人和你来往!

1 从上而下:我国目前法律的建设跟不上经济的发展;

2 从下而上:我国个人发声能力不够,需求无法表达。

 

个人破产制度能解决目前社会上许多问题,但没人有意识:

a 豪车车祸案。一辆豪车能让一个穷人赔上一生。民间的争执重点总是该不该赔。其实是该赔,但可以申请个人破产。无奈中国无此制度。

b 校园贷(正规的)。校园贷类业务本质是欺负学生无见识,所以肆意放贷,暴力追债。如果借贷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这些贷款机构还敢肆无忌怛的放贷吗?

谢邀。整个民法体系都是(德国——日本——民国)舶来品,跟我国传统冲突很大。比如过去没有儿子过继侄子当儿子,或者没有儿子遗产不给女儿而是给兄弟或侄子,与收养法、继承法的规定就是相悖的。而自然人破产制度与我国传统的“人死账完”也是冲突的,更别说在很多地方流行“父债子还”,人完了债也不能不还——所以在制定民法初没有设立破产人制度。
嘘。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一旦有个人破产,我们的企业破产法就要改名了。它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我国会破产吗?不存在的。
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就让破产没有意义了。破了又怎么样呢。还不上就破产,反正又没有严重后果,那大家都再也不怕缺钱了。
如果个人都没有产业何来破产,个人必须先拥有自己的产业后才能申诉破产。
纸上高谈阔论的人!难道借款人借款没收利息么??可能收的还是高利贷!!难道他们的行为不是商业行为?难道他们放款出去就就不担风险?法律就一味保护债权人??难道债务人做生意没交税?

我觉得这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根本就是个bug啊。。。

每个人都透支所有信用到澳门赌一把 赢了生龙活虎 输了就破产呗 你耐我何?

如果这种事发生到一定规模 社会就要靠赌场接济了。。。

如果这样房地产业界gg

你不是你,你的不是你的。
信用制度其实很好建立,也许你质疑初始登记的造假,不过这没关系,可以做一条规定,凡是违反初次登记记录而造成信用损失的,三倍计算。于是乎就解决了啊。不要怀疑技术的力量做不到,还是怀疑下我们的人心吧。可红可黑的人心。
至于说你一下子过度花钱还不上,这事也简单,你的巨额支出需挂连一个信用度高的人,如果违约两人连坐,法家学派真要做,商鞅那种人才有的是。
回答完毕

滴滴司机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他欠的债务会越滚越多,永远还不起。 按照正常的游戏规则玩下去他的余生就只可能是奴隶,还连带他父母女朋友一起做奴隶帮他还债。 所以他犯罪,并且产生这么轰动的效应,债权人不敢再找他的父母女朋友讨债,算是牺牲了我一个,解放了其他三个。 而在原先的情形下,他本来就是个死的了,相对于0成本,解放了其他三个。 相当划算的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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