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藏刀,先抡出来伤人的冤,反击者有罪,由此类推:性侵无罪,都是受害人勾引的错。楼主的JB观点,佩服啊。
来源:
火头
于
2018-09-03 06:44:57
[
博客
]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