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胡乱判案,但又包庇当时的公检法的错判。

不管怎么说,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尤其可笑的是,一个人在外打工,但有人记不清什么时候他在外打工,竟然不去把他弄清除。

中国的法院,就是儿戏,尤其农村地区的法官,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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