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以其优异的实践证明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基于“集体领导制”的历史发展逻辑和制度创新内涵,这一机制的比较政治优势可概括为:决策行为不翻烧饼、决策效果可预期、决策影响可预见、决策思路可延续。
与美国的“个人总统制”相比,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是现代国家制度典型的“后来者”和“创新者”,因为后者的制度产生时间要晚得多。但是“晚有晚的好处”,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创新更加现代的制度,创新更加灵活的机制。事实上,中国的“集体领导制”明显优于美国的“个人总统制”。美国总统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对外决策几乎是由个人作出的。他的决策失误,就要由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来承担,而他个人的损失只是不再担任总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