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贪过程的腐败,没收的财产充公账目要清楚,
不少重罪轻罚的主动坦白从宽,往往伴随着新的腐败。
2、类似以融资方式的资金外流,如海航,渤海金控,
必须严格监督资金流量表。这种国有资产的流失更危险,
因为鲁能那样的化公为私,毕竟资产还在国内,
肉烂在锅里,危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