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总则》关于“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确认国家对知青承担赔偿责任。所谓纲举目张,只要有了这一条,那些工龄,户籍,两保等一系列诉求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则是 异想天开,思维混乱!
下乡中 2千多万知青, 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
几亿农民 农民知青 回乡劳动 就是理所应当的吗?
做农民就是天经地义的吗? 如今也要被赔偿吗?
剑走偏锋,过于极端,则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