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 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
他认为在东方(亚洲)只有皇帝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余的人都是思想顺民和普遍奴隶,这是和东方专制制度的特征相吻合的。
他说:“以上所述,便是中国人民族性的各方面。它的显著的特色就是,凡是属于‘精神’的一切--在实际上和理论上,绝对没有束缚的伦常、道德、情绪、内在的‘宗教’、‘科学’和真正的‘艺术’--一概都离他们很远。皇帝对于人民说话,始终带有尊严和慈父般的仁爱和温柔;可是人民却把自己看作是最卑贱的,自信生下来是专给皇帝拉车的。逼他们掉到水深火热中去的生活的担子,他们看做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就是卖身为奴、吃口奴隶的苦饭,他们也不以为可怕。因为复仇而作的自杀,以及婴孩的遗弃,乃是普通的、甚至每天的常事,这就表示中国人把个人自己和人类一般都看得是怎样轻微。虽然没有因为出生门第而起的差别,虽然人人能够得到最高的尊荣,这种平等却适足以证明没有对于内在的个人作胜利的拥护,而只有一种顺服听命的意识--这种意识还没有发达成熟,还不能够认出各种的差别”。
一些公知和浅薄的知识分子,听到大师黑格尔这么一说,马上就顶礼膜拜。对号入座,恨不得天天自我批判。他们的最大错误是不懂得黑格尔所谈的“中国”,是西方通过一个哈哈镜和及其有限的观察而想象的中国,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