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公民,为了身份证,来来去去折腾了多次,但都不了了之。我考虑再三愿意把感受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身份证是关键,身份证法已然违宪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这一条可以理解为,公民的社会活动和合法权益是以身份证为基础的,换言之,我们这些没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是否就无权享受社会活动和合法权益?!当然,这里的社会活动和合法权益包括银行开户,建立社保账号,国内买房,购票,旅馆入住,签署合同等等事宜。身份证法的第一条实际上剥夺了所有不在国内生活的中国公民的公民权利。身份证法的第一条已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85条)的条款。
中国护照和中国公民身份证给予中国公民的不同权限
外交部对中国护照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护照的定义不包括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等细则。简而言之,中国护照是中国公民的境外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和身份证使用的地点和场所不同,使用的对象自然也有区别。 一个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有效身份证申请护照,那么一个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凭有效护照申请国内的身份证呢?答案是不可以的。 同样都是中国公民,国家允许A公民得到B,却不允许B公民得到A。政府制定这条规定的法律根据是什么?政府的官员们是否知道有一种行为叫做“歧视”?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加明显的歧视行为。
理论上,护照和身份证尽管使用的场所不同,使用的对象不同,但其 功能应该是相近的,法律上应该具备同等的效应。这也是为什么在国内可以使用护照买火车票的原因。可惜,护照在非使用环境下的同等的法律效应只限于购买火车票,仅此而已。
谁来维护我们的公民权?
外交部, 大使馆,派出所,公安局,侨联,出入境管理局,市政府,市长,国家,国家主席,总理。。。。。。。在我们这些海外的中国公民急需帮助的时候,从外交部到总理,没有一个是靠谱的,没有一个是愿意帮你说话的。他们只有在国内大地震,大水灾的时候才会想到海外游子。最终,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是要依靠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