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一词本身就证明了资本权贵对弱势群体的欺压和剥削,我们却要求民工有西方律师的水平
一个国家的政权对欠薪的老板不敢抓、不敢关,还要特意制定法律规定什么是”恶意讨薪“,这本身就是在帮助资本家欺压和剥削民工。所以当政府在表面上是帮助民工“合法“讨薪的时候,就已经是用”合法“一词站在资本家那一边了。
谁最喜欢法律的繁琐和昂贵程序?当然是资本家和权贵了。
邓小平的人当年在河南搞野蛮拆迁的时候,被农民用锄头追着打,而毛泽东却站在农民那一边。所以那个时候人民拥护毛主席。这些农民的行为,在今天看来比恶意讨薪还要坏,属于恶意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