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有“因言获罪” 浦志强算判的轻的!

来源: obama_北美999 2015-12-22 19:23:1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103 bytes)

 

网上有群人,言必谈“言论自由”,语必说勿“因言获罪”,理必据“人家美国怎么样!”。于是,有心人就开始“打脸”了,其实美国也有因言获罪,而且还不少!

 

写日记获罪被捕

2008年6月5日, 新华社报道,美国印第安纳州一名16岁男生被捕。警方从他在学校的上锁储物柜中得到一个黑色笔记本,日记中记录“我希望打破现有射杀人数纪录。我要立刻获得重视。我还没下手是因为,这样做要么会入狱一辈子,要么不得不自杀,或者被警察杀死。我可以杀任何人,丝毫不内疚。”

2011年美联社报道,一名沙特籍留学生日前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被捕。调查人员发现他的日记显示,早在上中学时阿尔达瓦萨里就开始计划对美国发动袭击。

……

上网乱发言被捕

2007年据新华社报道,美国洛杉矶有两名男子分别因为在网络上发帖称将发动枪击案而被捕。

2007年,密苏里州两名青年因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发布的音乐视频带有恐怖主义嫌疑而遭逮捕和起诉,当地检察机关称他们品位低下十分过分,有理由逮捕起诉。

2012年,洛杉矶警方已经逮捕了一名男子,他在脸谱个人主页留言称要在一所小学开枪。

2013年新华社报道,休斯敦警方逮捕一名高中生。这名学生在其推特账户上声称要将北岸高中炸掉,尽管联邦调查局表示这名未成年男子没有能力实施这一爆炸计划,但警方仍在8日采取了逮捕行动。

……

街头涂鸦课堂作业也能定罪

伊利诺伊州一名美籍华裔高材生的英文课老师要求学生自由创作一篇文章,该学生想开个玩笑便写了一篇涉及血腥暴力的创意写作。学校的老师和校长看过他的作业后,二话不说便报警将之拘捕。

2012年中新社旧金山报道,美国加州一所明星高中报警称有人在校内安置炸弹,警方如临大敌,出动了大量警力经过地毯式搜查后一无所获,便将一名画涂鸦说要炸老师的学生带走。警方表示,任何对学校、教师和学生发起的恐吓行为都是严重犯罪。

……

讽刺领导被迫辞职

美国共和党学生领袖讥讽奥巴马嘴唇厚大被迫辞职。

美国著名政治评论员因辱骂奥巴马总统被停职。

…….

那么,我们的浦大律师到底因哪些言论获罪了呢?

说实话,那些讽刺领导,辱骂他人的事儿,对于浦大律师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小儿科,人家要搞就搞“大”的——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

根据法院审理认定:“浦志强作为在网络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律师和公众人物,在暴恐袭击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正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企图将暴恐袭击与民族问题混同挑起民族矛盾的情况下,或在相关民族政策颁布、实施期间,部分民众对民族政策存有疑惑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多次发布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内容的微博,并激起部分网民的民族仇恨、民族对立情绪,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在部分微博已引发大量负面评论并被网站管理员多次提醒不宜公开、予以处理的情况下,仍继续发布煽动性微博,足见其主观上具有煽动民族仇恨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

看到没有,煽动民族仇恨的浦志强简直可以用祸国殃民来形容,一般小HJ还当不得这个称号,但就是这样的人却还不断被个别人吹捧、洗地!说实话,如此煽动民族仇恨言论,在美国也足够关几年了(参考美斯潘塞案),判三缓三的处罚足见仁慈、轻饶。不过,这倒也蛮符合浦大律师的性格,因为他根本就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所以被捕后才能毫无保留的坦白自己的罪行,而获得法官的谅解,被缓期执行。

不信,你也不要试了!

很多人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所以,我也不想多加辩解,只不过也建议你,假如有天有幸出国了,千万不要随意发表暴恐性、威胁性、煽动性、歧视性和仇视性等等言论。中国留学生翟田田因对教授放了句狠话“大不了拼了”,就被警察抓走了,被检调机关公诉了。因此,千万不要为了与我斗气,而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因言获罪不是个词!

这个可以学!很多人误以为“因言获罪”是个古已有之的成语,认为古代就提倡言论自由,而不要“因言获罪”,其实这是个到么天大的误解啊,你自己用搜狗或谷歌也联想打不出这个成语吧!其实,这就跟“不明觉厉”、“喜大普奔”、“累觉不爱”等不明所以的网络词汇是一个意思,把其当作正统或“正史”来延伸和过度解读的行为十分荒谬可笑。

“言”指的是人类说得话,覆盖面很广,所以人怎么可能因为说了话就犯罪呢?那这世界只有哑巴才不会犯罪了!因此,这个“言”用的极不恰当,推测是个别人为了规避责任的美化行为,那么“言”应该用什么字来替代呢?根据国家现有法律,以及西方法律精神,这里引发犯罪的“言”应该指代的是“诽谤”、“侮辱”、“煽动”、“威胁”等有害语言,所以,因言获罪应改为因诽获罪因辱获罪因胁获罪因煽获罪等,而不是以一代之的

所有跟帖: 

你举那些美国的案例,哪个也没说判了多少年呀?那“浦誌強算判的輕的”这从何说起呀? -Sic~semper~tyrannis- 给 Sic~semper~tyrannis 发送悄悄话 (332 bytes) () 12/22/2015 postreply 20:02:51

言论自由” “因言获罪” 是指不能因批评政府而获罪。 并不是任何言论都可以无罪。 -遍野无尘- 给 遍野无尘 发送悄悄话 遍野无尘 的博客首页 (221 bytes) () 12/23/2015 postreply 13:29:45

中国已经进步多了。在美国骂小布什或小奥小B养的和在中国骂老毛老毕养的都不至于获罪。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3/2015 postreply 19:00:18

嘲笑,八卦名人也无罪。 但是嘲笑八卦一般老百姓是可能入罪的。 -遍野无尘- 给 遍野无尘 发送悄悄话 遍野无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4/2015 postreply 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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