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笔法审视儒学的原罪——八论思想大搏斗

来源: 降魔 2015-12-01 05:35: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651 bytes)
回答: “公知”为何臭了大街寒江孤影2015-11-30 09:29:54

胡觉照的博客

孔子是没有理论著述的理论家,留给后世的书面资料,唯有《春秋》一部史书。因之,深入研究这一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解剖《春秋》甚有必要。

《春秋》成书后,一直受到儒家学派及后世读书人称赞。孟子称赞说:“周王昔日的显赫暗淡后,《诗经》也随之佚散,《诗经》佚散后乃作《春秋》”(原文为:“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见《孟子·离娄下》)。董仲舒说:“《春秋》之道,奉天法古”(见董仲舒《春秋繁露》)。司马迁评价更高,他曾有过两段话,其一是:“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至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春秋》之义行,乱臣贼子惧”(见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其二是:“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见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后世赞誉则更高,并因此而提炼出刚直不阿的“春秋笔法”。到了文学家、书法家笔下,又有了“汉末三分鼎,春秋一部书”之类楹联。在赞誉的声浪中,间或夹杂了不和谐音,宋代王安石曾斥《春秋》是“断烂朝报”(见《宋史‘·王安石传》)。梁启超讽刺《春秋》为“流水帐簿”(见《饮冰室文集》第16册P11)。赞誉也好,贬斥也罢,总需有事实作依据。笔者不敏,今试言《春秋》之原罪。

《春秋》是不成体例的史书。它是一部编年史,上起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止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共242年。242年繁复多变的历史,仅17,357个字,分为1,746个条目。用字最多的是鲁闵公28年,214个字,19个条目。用字最少的是鲁宣公6年,21个字,4个条目;而且,其中的第二条和第四条只分别是“夏·四月。”和“冬·十月。”把这6个没有内容的字除外,真正记事的仅为15字;最少的条目仅有1字,这在书中很有几处。分析全书的内容,1,746个条目中,全部是统治阶级上层人物的活动。战争居第一,共483条;其次是丧葬,413条;再次是政治活动,339条,且以外交活动为主体,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其它分别为灾异、政变(含弑君)、筑城、婚嫁、寡妇,共35条;天文(主要是日蚀)44条;只有时间无任何内容的条目64条。

纵观全书,不难得出选事失当,挂一漏万,叙事无状的结论。

关于选事失当。全书记叙较多的是政治活动,但细看内容,各诸侯国内部如何治理的内容如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都是诸侯之间的交往。这些外交活动中,也仅是“会于某地”或“与某盟于某地”等,会盟内容以及结果等,不得而知。丧葬是《春秋》一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占四分之一,各路诸侯及其夫人的丧葬,乃是必录的内容,而且一般都占两、三条或三、四条。记述最突出的是鲁桓公夫人,从其出嫁到去世,竟占了14个条目。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该人同其兄齐侯乱伦而导致丈夫被杀是一件大事,因之在鲁桓公遇害之后,将其谴回齐国,以示割断关系。那么,其后就没有必要再写兄妹通奸的历史,再写只能是同义反复。但此后尚有齐姜的9个条目,其中5条都是兄妹通奸,像太监记录的皇帝起居注,拟或是末流小报的花边文学。在当时齐鲁交恶、交通阻隔,音讯断绝的情况下,也难将二人的苟且考证清楚,而是把道听途说当成信史。显然,孔子出于对齐姜的厌恶,用感情作了标准。

与此同时,各诸侯国内部重大社会问题、外交问题的争论与决策,如虞国宫之奇谏假道灭虢,秦国蹇叔谏穆公伐郑,晏婴不抒君难等,均不见诸《春秋》一书。出现在书中的只是与这些人毫不关联的一句结论性语言,如“晋人,执虞侯”,“秦晋战于崤”,“崔抒弑君”等。特别是挽救鲁国于危难之际的曹刿论战,唯因曹刿出身低微,以至于名字都不曾出现,只给了一句“齐师败绩”。而这一些,在同一时代同一鲁国史官左丘明的《左传》中,都有翔实的记载,然而却被孔子削得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一些历史事件,不论是从政治、军事、抑或是史学、文学、心理学以及哲学、领导艺术、道德修养等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在《春秋》一书中,扔掉小孩而端回脏水的事例,举不胜举。

关于挂一漏万。一部二百四十多年时间跨度的史书,记叙对象有七十多个诸侯国,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婚嫁、丧葬、礼仪、祭祀、天文、灾异,城建诸方面,已经够为困难了,而要用不足两万言表达,根本不可能!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发生,必然带着与生俱来、挂一漏万的缺陷。

这类缺陷太多了,今试举几例,鲁僖公22年,有四个条目,记录了鲁邾井陉之战和宋晋泓之战。第2年四个条目,又记录了两场战争,两件丧事。桓公四年两个条目,一件记载桓公正月“狩于郎”,一件记载“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即周王派人到鲁国做礼仪性访问。鲁宣公六年四个条目,除了只有时间没有内容的两个条目外,一条记“晋国赵盾、卫孙免侵陈”,一条记“秋八月,螽”,即虫灾。春秋时代是一个军阀混战、社会动乱、阴消阳长、新旧更替的时代,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何至千万。这一切,都被孔子以漠视态度通统“削”掉。肆意砍削的结果,使一部历史仅留下极其破碎的残片,如果不是《国语》和《左传》,这一段历史势必成为有字天书。

关于叙事无状。一部史书,必须在记叙历史事件时,清楚地勾勒出事件的眉目和框架,即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等六要素,方能称为完整的史例。《春秋》则不同,每一件史例都残缺不全。六要素俱备的史例全然没有,有些只有二要素或三要素。作者清楚是一回事情,然而读者不明白,要让后世弄清楚更难。编修史书时,当然应考虑读者特别是后世读者。今之学者研究孔子时,常常发生认识的尖锐分歧与对立,其中很一些,则是孔子本人叙事无状造成的。比如鲁国季孙氏的“用田赋”,孔子在《春秋》一书中,只记了:“十有二年,春,用田赋”(见鲁哀公十二年)。至于有关的具体内容,当时为此发生的争论,施行后的效果及反映,全“削”掉了。这种叙事无状的笔法,直接导致了后世的众说纷纭,很多专家据此认为“用田赋就是承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在奴隶制解体时,这是顺应历史的进步”。又有人认为:“用田赋”实际上是把过去那种只在发生战争时才征收的军赋改成经常的赋税,并计亩征收。因而它是“贪冒无厌”的倒行逆施。在“用田赋”上发生的分歧,理所当然地发展到对孔子、季孙氏评价的分歧。前者认为季孙氏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改革者,孔子则顽固维护即将崩溃的奴隶制;后者则相反。就是一件简单的水灾、虫灾、火灾等,也看不出发生以及延续的时间,灾情的程度,涉及的范围;甚或,发生在那个或那几个诸侯国都不确定,因为一个条目中,往往只有一个“大水”、“螽”。

由于《春秋》的选事失当,挂一漏万和叙事无状,后人只好作传补充,到汉代,就有了五种《春秋传》,其中的《春秋夷氏传》、《春秋邹氏传》已经失传,如今留下的有《春秋左氏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公羊传》。如果脱离开春秋三传,特别是《春秋左氏传》,一部《春秋》,直成了有字天书:有字无法读,有文弄不懂。

王安石说《春秋》是“断烂朝报”,梁启超说是“流水账簿”。评价似乎刻薄了,但细想一下,并不过分,甚或更糟于二公的评价。朝报再残缺不全,但在叙事议政中还有头有尾,残存的片断内容,后人能读懂。“流水账簿”虽然很烦琐,却是完整可信的记录,商家就是依据流水账簿进行经营核算,并依据它进行决策。

这不是孔子的颟顸糊涂,是他头脑中的历史观作怪。在著述《春秋》一书时,孔子如同打扑克——大吃小,大王吃一切,将权力标准贯穿始终。社会运动中,只选择权力最大的入史,有周王在,则忽略诸侯;有诸侯在,则忽略大夫;有大夫在,又忽略陪臣;至于民众,不过是供养英雄伟人的,并由英雄伟人任意践踏杀戮的群氓,当然没有他们的地位。在周王与诸侯矛盾时,周王有理;在诸侯与大夫矛盾时,诸侯有理……在男人与女人矛盾时,男人有理。这是典型的帝王标准,强权标准,谁的官大,谁的表准。受权力标准的支配,当然无是非可言。

《春秋》开了篡改历史的先河。

历史是生铁浇铸的,尽管由于时间的湮没,使得它表面锈渍斑驳,但内容、形态不变化;更准确地说,历史是一件无形的刚体,任何外部条件都无法改变。后世对待已经发生的历史,只能尊重无情的事实,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认识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只有这样,历史才能成为一部内容极其丰富的教科书,一面认识自我、规范自我的明镜,一座指明未来前途的路标。正是基于以上认识,中国史家历来都有“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春秋时,晋国赵穿发动政变杀了晋灵公,太史董狐写下:“赵盾弑其君”,并公布朝堂。丞相赵盾辩解时,董孤反驳说:“子为正卿,亡不出境,反(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见《春秋左传》宣公二年)。齐国权臣崔抒因奸杀了齐庄公,齐太史书曰:“崔抒弑其君”。崔抒因此杀了齐太,太史的两个弟弟也因忠实地书记被杀害,另一个弟弟在三个兄长血淋淋的尸体前,还是书记“崔抒弑其君”。置生死于度外的良史精神,彻底摧毁了屠伯崔抒篡改历史的企图,只好赦免了这个人。无独有偶的,“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见《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孔子虽也极力称赞董孤是“书法不隐”,是“古之良史”(见《春秋左传》宣公二年)。但他对这种“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却持二元化道德标准,一方面口头肯定,一方面毫不可惜地抛弃。他曾针对当时各国史书“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的倾向,标榜《春秋》则完全不同,!对这种标新立异的错误作法,他孤芳自赏地说道:“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见《孟子·梁惠王上》。孔子独得史学的“义”是什么呢?即篡改历史。读史的目的在使人明智,假史只能使人类愚昧,更使一些人自作聪明。纂改的历史,只能有利于独裁专制者统治。孔子标榜的书史之义,就是帮助统治者欺骗民众的驾权术。

纵观《春秋》一书,其篡改历史的目的手法,可以归纳为如下方面:

(一)为王政服务,变历史为政治的婢女。

本来,历史与政治无法分割,其中的很一些内容,就是已经发生的政治。当代执政者,当然应该尊重历史,学习历史,从中借鉴前人的经验,避免失误与挫折,提高治国安民的水平。孔子在《春秋》中肆意地篡改历史,使之服务于头脑中的政治模式;深恶痛绝王权衰微,希望恢复西周初年的太平盛世。为了这一政治目的,他在《春秋》一书中,以牺牲历史真实做代价,处处使用代表周朝王权统治的旧称号,如各诸侯国爵号,自西周初年至孔子,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周王室已承认的既成事实,《春秋》一书概不承认。齐国国君自西周初年起称公,郑国国君在周宣王时受封为公,晋国国君自晋文开始称公,陈、杞等几个小国,周王出于对尧、舜、禹先王的尊重,将他们后代封为公,楚国、吴国等,早已称了王,但孔子一概不予承认,而书他们为“齐侯”、“郑侯”、“晋侯”、“陈侯”、“杞侯”、“楚子”、“吴子”等。齐桓公、晋文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会盟诸侯,讨伐叛乱,但孔子认为这同“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格局不相吻合,因之一概加以抹杀,只字不提。连他的学生们也不言及这一段历史,孟子将此称之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二)曲笔造神,极力美化尊者、贵者。

孔子的曲笔造神有理论基础。一次,楚大夫叶公告诉孔子:楚国有个品行端正的人,能对他父亲偷盗羊只的错误给以揭发。孔子回答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见《论语·子路》)。这是典型的主观唯心论,全凭个人好恶裁剪历史。他极力主张“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见《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在这里,为了“讳”的政治目的,孔子竟然指曲为直,指非为是,公然颠倒诚实与虚伪的客观标准。

讳即忌讳,因忌讳故而隐瞒。讳的手法有两种,一是隐瞒恶行,二是颂扬善政。两种手法的共同特点是牺牲事实。目的很明确——塑造英雄伟人的高、大、全形象,奴化矮化民众的心理。《春秋》一书中,因为周王是最高统治者,是天下共主,所以孔子着力美化。《春秋》每年的第一个条目,不管有内容与否,都要特意书下“春,王正月,”“春,王二月”,“春,王三月”,明示国人与读者,是沐浴在周王雨露阳光之下,是活在周王主宰的时代里,自己是在周王大树下乘凉的受惠拜益者。但是周王共主的辉煌毕竟是昔日黄花,此时已成为强大诸侯的傀儡。对这不争的事实,孔子却极力掩盖,极力用歪曲事实的曲笔神化周王,“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就是典型例子(见《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要依《春秋》的理解,当然是周王天子到晋国的河阳狩猎,晋文公立即赶往河阳周王的行宫晋谒,一付周王天子气宇轩昂、君临天下,诸侯臣民悚悚惊惊、顶礼膜拜的图画展现-在读者面前。再读三传,则不由哑然失笑,原来这是晋文公玩弄的权谋,他要步齐桓公后尘,“挟天子以令诸侯”,公元前632年,在率领晋、齐、秦等国军队打败楚、陈、蔡三国联军后,会合天下诸侯,举行“践土之盟”,接着又举行“温之会”。为了壮两次会盟的行色,特招来周王,以收取“名人效应”,同时使自己的霸主地位合法化,周王奉命赶来,不过满足晋文公重耳的心愿罢了。字面上的五彩光环一旦挥去,周王傀儡相就暴露无遗。

除了周王这尊神以外,他还神化小国之君。鲁桓公发动政变杀了鲁隐公,但因为这两公都是尊者,所以均加以美化:把隐公的被杀,则书以“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见《春秋》隐公二十五年)字样,即鲁隐公在十一年十一月的壬辰日寿终正寝了。就是出名的昏君,《春秋》也是美化的,美化的手段是隐恶,比如齐庄公姜光,此公昏乱得令人吃惊,竟然跑到执政大臣崔沀的家中同崔沀之妻棠姜鬼混,结果召来杀身之祸。这件丑事,连齐相晏婴也谴责庄公,但《春秋》绝口不提导致杀身之祸的根源,而只书:“夏五乙亥,齐崔抒弑其君光”(见《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晋君夷吾的乱伦导致内乱,隋侯因淫乱被夏征舒杀了,卫懿公因爱鹤轻人招来亡国之祸等,都不书之于《春秋》。这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它给后世政治家、史学家讲假话提供了理论依据,造出了一尊尊虚伪的伟人塑像,同时奴化了愚昧的民众。

《春秋》开创影射史学之先例。

孔子晚年编写《春秋》时,不是出于写一部信史的目的,而是从阐述自己政治主张出发,要后人从历史中窥见其政治之“义”,欲以《春秋》使“乱臣贼子惧”,这就难免使笔下的史学变成“影射史学”。司马迁曾说:“孔子在《春秋》中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书成后,“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这虽是赞扬《春秋》,但从中可以窥见其影射的端倪。影射大致归纳为三类:

其一,影射鞭挞“乱臣贼子”。前边提到每年开首都要大书特书的“春、王正月”、“春、王二月”,“春、王三月”等,除美化神化即将灭亡的周王室外,更为重要的目的,就是用来鞭挞那些不尊周王号令的“乱臣贼子”。然而周室已因腐败而彻底没落,各国诸侯已没理由拥戴这一具行尸走肉。不拥戴就成了“乱臣贼子”?恰好相反,他们可是顺应社会前进的进步力量。

再如齐侯与齐姜通奸一事,在齐姜送回齐国后,还特地逐次书下五条兄妹之“会”,虽然不曾明言其通奸(不可能有依据),但却已贬损其通奸。所以《左氏春秋传》在此条目下注解:“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木羔,书,奸也”(见《春秋左传》庄公二年)。

其二,影射谴责不恪尽职责的臣子。孔子常常用死人压迫活人。鲁桓公在心羽父的挑唆下发动政变,并由心羽父将隐公杀掉。但孔子为了美化隐公、桓公这两位尊者,故而书下“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见《春秋》隐公十一年)。这个事件很典型,讳来讳去,孔子理论已进入二律背反的怪圈:以下凌上是乱臣贼子,弑君更是乱臣贼子中的穷凶者,那么,鲁桓公就应该受孔子笔伐。然而,鲁桓公又是至尊,从为尊者讳原则出发,又应该对其隐恶扬善。要讳就失去了讨伐乱臣贼子的道义,讨伐又违背了讳的原则。怎么办?连孔子也不知道了。他虽以薨字暂时渡过了难关,毕竟知道难园其说,遂把谴责笔触瞄向鲁国的大臣。在“公薨”之后不书葬礼,影射谴责鲁国的臣子:“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子沈子曰:“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见《春秋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若将孔子放入鲁国大臣的班列,他又该如何动作?不复仇不配称臣,是春秋笔法的讨伐对象。如果为鲁隐公复仇,当然要推翻并杀掉鲁桓公,这似乎是臣子的本分,是忠臣良吏。然而又犯了以下凌上以至弑君的重罪,成为人人都应喊杀的乱臣贼子。那么,孔子是要做忠臣烈士,还是要做乱臣贼子?又当如何做?显然,二律背反的怪圈,反映了孔子历史观的二元化道德标准,反映了其荒谬性。

其三,用灾异影射攻击当政者。尽管在春秋时候,随着科学的发展,很有一些人士已经认识到灾异是正常现象,不足为忧。但孔子却深信“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见《春秋左传》昭公七年)。他鼓吹天人感应,经常用灾异影射现实的政治人事。《春秋》记鲁宣公十五年实行“初税亩”,接着就记下:“冬,蝻生”,“饥”(见《春秋左传》宣公十五年)。其实,虫卵冬天孵化为蝻原不可能成活,不可能在第二年酿成虫灾。无非鲁国冬天天气暖和一点,致使虫蝻不死,并酿成虫灾,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孔子认为“初税亩,非礼也”所以拿虫事。这样的影射,不仅曲解了历史,而且违犯了他的为尊者讳原则,又把孔子推进乱臣贼子的行列。

此外,记日食、彗星、老鼠啃食牛抵角等,也是常常用来影射不同的政治人事对象。

影射史学是最为拙劣的治史态度,无异于泼妇的指桑骂槐,又如同用狼来了吓唬啼哭的小孩。当以欺骗为手段时候,任何假话都编造得出。

由以上观之,《春秋》浸透了皇权思想和等级观念;是废话、假话的集大成者;是一部任意歪曲事实,隐瞒事实的史书;是蔑视是非,颠倒是非的史书;更是美化权势、歌颂权势的史书;是熔化谎言、谬论、歪理于一炉的史书。它根本不是传统文化的结晶,而是糟粕文化的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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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春秋》本意不是一本供后世读者阅读的书,而是孔子的教学提纲。 -wreckbeach- 给 wreckbeach 发送悄悄话 wreckbeach 的博客首页 (614 bytes) () 09/03/2016 postreply 1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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