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林希翎遂发表讲话,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胡风反革命集团”证据不足,并说“毛主席的话又不是金科玉律”,还认为苏联和中国均尚未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表示“真正的社会主义”包括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制、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
让我们看看中国的领导人们是如何对待她的.....
劉少奇就此批示:
極右分子。請公安部門注意。
1973年,毛泽东偶然向吴德问起林希翎“在哪里工作,好不好? ”当得知林希翎在反右运动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正在服刑后,立即指示释放林希翎并安排工作。
1975年邓小平复出后,林希翎赴北京上访,结果再次被捕,并交原住地革命组织严加看管。
据林希翎了解,不改正不平反的原因是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彭真等人以及原属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系统的人士坚决不同意改正平反。 和和, 而这两位在老毛的文革中被打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