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中国依然在崇尚的 “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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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孝”是针对家庭而言的。

“孝”的基本含义,就是对父母顺从。这就产生几个严重的问题。

一,“孝”对父母的好,是无条件的。凡是父母,你必须孝顺。这就十分可笑,不讲原则嘛!父母就一定是对的吗?当然不是!社会上不称职,不够格的父母多海了去了,子女都得顺从?

二,“孝”会扼杀人性。作为子女,因为要孝,父母之言你就必须要听。可人是独立的个体,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成人后更是有自己的人生观。如果因为要“孝”,一直得受父母控制,那是一种对人性的扼杀。

三,“孝”和民主思想是赫然对立的。“孝”有一个预设,就是父母肯定是对的,父母说的,子女就得听。这显然不民主。社会是向前的,老一辈往往不能跟上社会潮流,所以会有“代沟”。“孝”就忽视代沟,把自己的老思想强加给子女,形成不平等。

人也是动物。生育是人类繁殖延绵的唯一途径。也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和自然赋予的义务。和所有动物一样,人类生殖后代,养育后代,并不可以作为要求后代回报的理由。

生育过子女的人都知道,你们生孩子的时候首先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了孩子后,虽然你们为养育孩子辛苦操劳,但你们从孩子身上得到了多大的快乐。孩子从小到大每一个进步,每一个成功,给你们带来多大的喜悦。我觉得,这就是自然给你们的回报,其它,再也无须奢求。

另一方面,孩子成家后,他们又开始尽他们的职责,养育他们的后代,开始下一个养育过程。那是他们的职责,无怨无悔。

我不认为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可以作为今后要求孩子回报的条件,因为那是反自然的。

人,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一个独立的自然人。成人之后,因为有了自制权,就成为独立的社会人。和父母,就是平等的关系。因为有血缘和养育关系,成年子女和父母有亲属关系,但他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落入一般的人际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就和朋友关系一样,有好,也有坏。

子女结婚后,就组成了另一个家庭。家庭,是以夫妻和他们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的。子女结婚后的家庭,不应当包括父母。要给父母“养老”的思想,是从“孝”发展来的。这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封建社会的大家庭,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好像很好听,但在那种家庭里生活,不亚于生活在炼狱里。

父母不应该要求和已婚子女同住,子女也没有义务让父母同住,这是符合人性的。

已婚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完全取决于他们之间感情和素质。好的父母,一辈子对子女付出的父母,不用他们开口,子女都会关怀他们,照顾他们,不好的父母,子女对他们并没有义务。

好的社会,都有很好的养老计划。养老由社会提供,成为发展趋势。我们不止一次对子女说,我们今后不会和你们同住,我们有自己的养老计划,完全不依靠子 女。我们从不对子女讲中国的“孝”,我希望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孝”,我只希望他们对社会有价值,今后培养好自己的孩子,愉快的过好自己的家庭生活,那对我 们做父母的,就是最大的安慰了。

我很幸运我有很好的父母,在他们的耳染目濡下,我知道吸毒的危害,知道不能侵犯他人,知道努力向上,我的子女,生长在我的家庭,同样知道做人的起码准则。这是我的父母和我们自己作为父母应尽的职责。我们对子女,尽我们的能力给他们提供条件,有钱,我们会送他们进最好的私校,没有钱,会租最好学区的房子,让孩子进最好的公校,接受我们力所能及提供的最好教育。如果孩子争气,以后获得成功,我们会为他们高兴,如果孩子不争气,以后不出息,甚至走上歧途,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造化,由他们自己负责。

最后,看来还得强调一下,在这里写的都是随想随笔,喜欢看的就看,不喜欢看的飘过,不值得逐字逐句的去分析,去批判,那真的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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