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颠倒黑白的还真不多见....比如, 实际上, 1968年,中国是按人口比例, 监狱最少、犯人最少、警察最少的国家之一.

回答: 伟大的“共产主义”---将 走 向 何 方 ? ? ?lzd2015-09-29 15:09:13

1968年12月11日,最高检查院、最高法院、军代表、公安部等联合向毛泽东、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提交了《关于撤消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公安部、高法院留下少数人的请求报告》,被批准执行。

1968年,公、检、法干部精简掉大约80%。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撤消了监狱、劳改单位,少年管教所。大批正在服刑的犯人被送回到原居住地、原工作单位 接受群众的监督改造。留在监狱、劳教所的犯人和其它在押人员,经历了一场中国监狱史上从来未有过的“把犯人当人看待”的运动。当时,中国成了按人口比例, 监狱最少、犯人最少、警察最少的国家。 由于人性化的对待犯人,犯人释放后也少有重新犯罪的。

1975年1月,四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中规定:“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批判”。大多数地 区的实施,是把公、检、法部门认为需要逮捕和判刑的嫌疑人的材料印成小册子,发给各个工厂、大队、商店、部队、机关、学校、街道等,交群众讨论、批判,然后收集群众意见,来决定是否逮捕、判刑。重大案件,司法机关还要下到基层,直接和群众讨论对案件的认识和处理意见。实际上,这是毛泽东式的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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