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是过期的消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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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王兴怀老人事情真相

 
 
作者:xingxingw1314 发布日期:2014-12-31 11:00:39
 
  王兴怀老人事情真相
  最近,微信圈、QQ空间一直在传日志《(悲惨)四川渠县一名九旬老解放军生存状况》文章。现就相关事情真相告知如下,以便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
  1、 王兴怀基本情况
  王兴怀,男,生于1920年1月,文盲,系复员退伍老军人。其配偶于1990年去逝,曾与配偶养育两女(此两女均系他配偶与原夫生育;王兴怀与配偶未生育子女),大女名叫贾召云,现年71岁,出嫁到千佛乡团结村居住;次女名叫贾树碧,现年65岁,出嫁到本镇洞子村居住。至2013年6月前一直独居生活在寺垭村五组。
  2、 王兴怀享受的各种补助及使用情况
  1.复员军人优扶金:756元/月,高龄补助款:100元/月;农保:60元/月,共计916元/月。都是由相关单位打卡直发到王兴怀本人存折上。
  2.生活状况:老伴过世后,他一直独居在寺垭村五组,过去由他的一位亲戚(原贵福镇党政办主任龚泳旭)帮忙照顾,存折也由龚泳旭保管,并负责他的日常生活开支。
  3.2012年龚泳旭退休后,委托原寺垭村5社社长任权保管存折,并照顾王兴怀老人日常生活。但任权并没有按龚泳旭的嘱托照顾好老人,也未向各级反映老人的生活现状。
  4.王兴怀老人的事情反映到贵福镇党委政府后,镇党委派镇纪委、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一是存折在社长任权处,上面有余额10017.44元;二是补助老人建房款18000元,由任权支取10000元买了一处旧房(约40平方米);三是老人居住环境非常恶劣,又拒绝到新购买的房屋居住,也不愿意到贵福镇敬老院生活。
  三、处理情况
  1.2013年6月,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原民政办主任、寺垭村支部书记、寺垭村5社社长进行了撤职处理,并将购买的房屋退还,追回购房款10000元,加之老人原存折上有现金10017.44元,共计20017.44元交其女儿贾召云保管,并要求其女儿安置照顾好自己的父亲。
  2.2013年6月27日王兴怀的女儿将他接到了千佛乡团结村1组居住。镇党委、政府多次派镇、村干部到其家中慰问看望。
  3.2014年5月王兴怀老人因病住进了贵福镇中心卫生院。镇党委、政府派镇、村干部到医院看望,并为其申报了临时生活救助800元(直发到本人卡中)。2014年春节前由民政办干部送去了慰问金700元。
  4.2014年6月王兴怀老人因病逝世,镇、村干部到其家中悼念,并协助家属按政策妥善处理好了老人的后事。
  鉴于王兴怀老人已去逝,其家属已经妥善处理好了后事,就让老人入土为安,让老人家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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