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的贪污罪,其实就是他没有把外国人送给的礼品上交,陈希同前后收了22件外宾送的礼品,大概价值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