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牲口背字典,看看字典,才发现自己简直是文盲。
试举一字:偷,苟且也,就是暂时的意思,也就是短期利益。
偷东西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暂且据为己有,因为是别人的东西,所以偷东西只能得到一时的利益。长远上只不过是寅支卯粮,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所以,偷东西必须明白的就是这时暂时的事情,不是长久之计。若想为百年计甚至为万世基业,光靠偷肯定不行。必须早日转正,将暂时变成长治久安。
盗版作为国策也是如此。从规则之外的拿来主义,要想方设法把它转化为规则之内的拿来主义。要么迁就规则,要么改变规则,除此以外就是小偷被抓的下场。
偷情作为感情也是如此。不是自己的感情,只能暂寄相思,暂寄情欲,想要长相思永相依,还是要转化为一种能够持久的形式。
见光死的情偷来之后不妨放在朝云暮雨中先尝试一下,等适应了再接受正午的阳光。
闲情和烈火之情大约也会让位于颠簸和沧桑之情。
想起有个朋友教洋人中文,洋人问他某个字为什么是那个意思,他说没有为什么,记住就好。这明显就是不明白一个字的前世今生。每一个字都有一个历史,而对于汉字,传承日久,字的历史被遗忘的可能性很小,倘若教的人能够将字形和字义的历史渊源的逻辑关系娓娓道来,学的人才会对汉字更感兴趣,更觉得汉字的博大精深。原因就在于汉字的造字,是逻辑思维联想的产物。
洋人学汉字,给情人初相见一样,估计会看第一印象。倘若前三次都能让洋人心服口服地认识几个汉字,三人成虎,三次形成惯性,那么之后,即使汉字没那么符合现代人的逻辑,或者教的人不知道其中的逻辑,学的人因为惯性也能忍受。这就是所谓的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一个好的老师,能把人的兴趣激发起来,给他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思想方法),让他在之后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冲过去。
我见到的中国人,觉得中国文化落后的不少,这样的人,在网上还可以照准汉庭很爽地来一脚,在网下就不敢造次或者懒得费那种闲功夫了,万一碰上个神经病,打我一顿可不太妙,即使是打牌也是打啊。
有一位学日语,学到最后觉得日语比汉语更有气势,这样的笑话我见多了,就请教他详细道来。他举一个例子就是太阳升起的一个词,叫(吹き上む)。现在已经记不清了,那个吹,可能是腾或扬或其他什么汉字,假名也是模模糊糊找的。总之这个在日语里是一个词。直接看对我来说确实有美感,汉字和假名错落有致,等于是一边吃干粮一边灌水,对普通人似乎很合适。
但这样学日语之后觉得汉语不能表达这种壮观,我就不敢苟同了。一轮红日喷薄而出,或者破云而出,这样的句子好像也含义更多而气势类似。他之所以觉得汉语没有日语好,不过是因为他汉语没有学到家而已。他连汉语的语感都没有建立起来,文言文估计比我还不如,大多看不懂,让他这样的基础,不崇洋媚外才是笑话。拿自己的半吊子汉语和吊了过半的日文比,自然吊不过了。
前不久又看到一个声称西方文化智慧而中国文化落后的人。因为是文学城上看到的,所以只是大略扫了一眼。她的意思不过是西方现在的做法是多么符合她脑子里的逻辑,然后因为和她脑子产生共鸣,结果她就颤抖上了,开始认为西方自古以来都智慧,而中国则自古以来都愚昧。人能产生这样的逻辑好像也是常事。从文明的发展来看,现代科学确实突飞猛进,在西方率先打开了突破口,但因为一个还不知道把人类带到什么地方去的洞口,就一下子把中国文化全盘否定,除了赞叹她的勇气以至于兴起抬脚去踢那天真得象雪一样的凸起的欲望,实在找不出来别的什么了。
钱钟书正好也有一段论述:“黑格爾嘗鄙薄吾國語文,以爲不宜思辯;又自誇德語能冥契道妙,舉‚奥伏赫變?(Aufheben)爲例,以相反兩意融會於一字(ein und dassel- be Wort für zwei entgegengesetzte Bestimmungen),拉丁文中亦無義藴深富爾許者。其不知漢語,不必責也;無知而掉以輕心,發爲高論,又老師巨子之常態慣技,無足怪也;然而遂使東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馬牛風,則不得不爲承學之士惜之”(《管錐編》)
这位老先生的书犹如宝藏,凡人如我是买椟还珠,只看见了拿砖头砸人的这段话,大意就是:黑格尔觉得德语比中文强,一字多义就觉得很了不起,他不知道中文的易字,钱少也能给你讲老长。中国人不懂中文,虽不足怪,未免可惜。因无知把东西方割裂,更可惜。
不过这倒也论述了本题。因为人皆有好奇之心,挖井也多喜欢取巧挖浅井,见猎心喜,物以稀为贵,所以看见外文的一点儿好,就觉得新奇有趣,恨不得把它当成宝,这是刚出国又充满好奇心时候的常态吧。正因为这样,对外语用心研读,对母语反倒鄙薄,也是常态,中外皆然。就是所谓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中国推崇洋人,日本人推崇西洋人,有此心态。而西洋人对东洋人的看法,未免也先天带有偏见而反生奇异的想法。但功利心作祟,西方因为暂时处在潮头,轻视东方的普通人也许也不少。随着中国和世界的沟通日益精深,西方的研究大约不会光停留在达赖喇嘛和日本文化上,对中文的研究也许会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