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防止在美日支持下,台湾独立.
1971年10月2日,老毛政府提出“中日复交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舊金山和約”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
相对于上面的“中日复交三原则”,赔款相对是次要的...实际上, 1951年蒋介石率为签署日台合约注意放弃赔款...在70年代 ,中国当年在受西方封锁的国际环境下,没有多少筹码能争取到赔款.
“中日复交三原则”,可以说是从长远上阻止了台湾在日本支持下独立.今天的现状,也证明老毛提出的“中日复交三原则”无疑是极有远见. 现在却有人来因此辱骂老毛放弃赔款,是历史白吃, 很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