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是政教和一的宗教,美国支持的沙特等阿拉伯国家就是邪教国家!

来源: 2015-07-01 12:44:4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从伟嘎耶教法经看对非穆的态度

伊斯兰教与我们熟悉的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即:它不仅仅是一套思想体系,同时也是一套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因此,在它的宗教理论体系中,有一个基督教、佛教等宗教都没有的部分——教法。与我们熟悉的佛教戒律不同的是,伊斯兰教法作为与中华、大陆、英美、印度法系并列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由于伊斯兰教法历史悠久、派别繁多,因此要对它作一个完整的介绍是相当困难的。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对伊斯兰教法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1、伊斯兰教法是一种“法学家法”。在这一点上,它与罗马法是一致的。根据传统的伊斯兰教法理论,只有独一无二的真主才有立法权,由人所组成的政府并不享有立法权。因此,伊斯兰教法的唯一法典就是古兰经。而在古兰经没有涉及到的领域,则由法学家根据古兰经的原则,通过类比、演绎、公议等方法做出补充规定。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教法学派。从大的方面分,可以分为逊尼派教法和什叶派教法;而在逊尼派内部,又分为四大教法学派。我下面要介绍的《伟嘎耶教法经》所介绍的,就是逊尼派教法中的哈乃斐学派。

2、伊斯兰教法的内容包括宗教法(宗教义务)、行政法、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可谓无所不包,对人类生活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和规定,甚至对很多生活中不可能遇到的事情,都通过假设问题,做出了预先规定。比如早在公元8世纪,哈乃斐教法学派的著名法学家艾布?哈尼法就对乘坐飞行器进入麦加该如何报关做出了规定。

3、遵守教法是穆斯林的宗教义务,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必须以教法作为自己唯一遵守的行为准则。各个教法学派公认,如果一个穆斯林拒绝遵守教法,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叛教。对于这样的穆斯林,教法学家马里克、沙菲尔主张应该处死,而艾布?哈尼法主张应给予处罚、监禁,迫使他遵守教法。可见教法对穆斯林的重要性。

《伟嘎耶教法经》是一部伊斯兰教法学方面的学术名著,也是逊尼派穆斯林常用的教法教材之一。“伟嘎耶”(Wiqayah)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遵循”,即遵循伊斯兰教法传统。该书由14世纪中亚布哈拉伊斯兰学者布尔汗?沙里亚特?马哈茂德(Burhan al-Shari‘at Mah-mud)所著,是他为自己的孙子所编写的哈乃斐派教法课本。哈乃斐学派因得到阿巴斯王朝的支持,一度成为阿拉伯帝国官方奉行的教法,其影响力居逊尼派的四大教法学派之首。因此《伟嘎耶教法经》这部对哈乃斐派教法作出了全面、详尽而具体的解释的著作受到了各国穆斯林的广泛重视。中国穆斯林长期以来一直用它作为经堂教育(伊斯兰宗教教育)的教法教材,很多穆斯林国家用其作为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生活习俗等方面的权威准则,甚至于神职人员的资格考试,也以其作为主考内容。《伟嘎耶教法经》的重要性和权威性由此可见一斑。

《伟嘎耶教法经》全书共分14章,其中与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有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十一章出征章和第十二章叛教章。让我们来看一看,它都作了哪些规定。

先看第十一章出征章。这一章的内容是关于伊斯兰教“圣战”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伊斯兰教将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两种类型:实行伊斯兰教法的地区,是“答日伊斯兰”(伊斯兰国),不实行伊斯兰教法的地区,是“答日哈日比”(敌国)。对于后者,《古兰经》明确的指示穆斯林,必须对其发动进攻,夺取其政权,将其改造为实行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这是《古兰经》中明确列出的穆斯林的宗教义务之一:“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和天使的戒律、不奉其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当与他们作战,直到他们规规矩矩地缴纳人丁税。”(9:29)

《伟嘎耶教法经》的第十一章出征章就是为此所作的教法阐述。对于与非穆斯林作战,出征章可谓开篇明义:“出征是付天命。在与敌人作战的初期,只要部分穆斯林出征,其他人则责任脱去。无人出征则全体犯罪。”也就是说,穆斯林必须保持与非穆斯林的交战状态,这是真主的命令,不可以任何理由加以推脱。不一定每个穆斯林都要参与战斗,但没有人投入与非穆斯林的战斗则是绝对不允许的。

如果穆斯林是生活在非伊斯兰国家中,“敌人”(非穆斯林)占据优势,那该怎么办呢?《伟嘎耶教法经》的回答是:“按教法规定敌人是不服从教法的,他们所有的权利,财物者是不受保护的。无能力制服他们时,暂服从他们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无把握能战胜非穆斯林,那么穆斯林为了保全性命,可以“暂时服从他们的规定”。但是穆斯林必须记住,这只是在力量处于弱势时的一种不得已措施。只要非穆斯林还没有投降,那么对穆斯林来说,“他们所有的权利,财物者是不受保护的”,穆斯林对他们干什么都可以,在教法上是无罪的。

对于战争的结局,出征章指出:“若我方包围了敌人,号召他们信教。若已奉教以善待之,若不肯奉教,就地消灭或逐出他们,或和谈。由不奉教的交人丁税。”也就是说,在穆斯林的进攻面前,非穆斯林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缴纳人丁税(这是什么意思,后面再解释)。如果两者都不愿意,那么就只有被消灭或驱逐。

《伟嘎耶教法经》第十一章出征章第八节人丁税节详细的介绍了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的非穆斯林的待遇。前面已经说过,伊斯兰教将向非穆斯林发动进攻并征服他们作为穆斯林的宗教义务,在穆斯林的进攻面前,非穆斯林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缴纳人丁税以保全性命。那么,这个“人丁税”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非穆斯林都可以通过缴纳人丁税的方法来避免自己成为穆斯林或被穆斯林杀死或驱逐。《伟嘎耶教法经》里说的很清楚:“人丁税为有经之人(犹太、基督教)制定,对拜火教也同样,即使他是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的崇拜偶像者,则可作为奴隶。制定人丁税,对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对叛教者只接受奉教或杀死。一旦战胜,妇女和儿童都成战利品。”

这段话告诉我们:

1、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只有犹太、基督教和拜火教教徒才能通过缴纳人丁税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

2、非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泛指有神像的宗教的信徒)不能靠缴纳人丁税来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他们将被卖为奴隶。

3、阿拉伯人中的“偶像崇拜者”和“叛教者”(这个概念后面再解释)也不能靠缴纳人丁税来保持自己的信仰、财产和人身自由,他们只有两条出路;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被处死。

那么,人丁税是什么性质呢?《伟嘎耶教法经》告诉我们:“人丁税不是同情叛逆者,只是惩罚他们坚持叛逆。若奉教则可原谅而不纳税,否则‘直到他们卑贱地亲手交出人口税’—古兰。所以直到奉教或死亡,人丁税才取消。”也就是说,人丁税是对犹太教、基督教和拜火教徒的公开的和制度化的侮辱。

人丁税要缴纳多少呢?《伟嘎耶教法经》里记录:“营谋生活的贫民,每月交一文银币。中等生活的每月2文。富裕的每月4文。”这个数量,相当于穆斯林缴纳的天课的2倍。

根据《伟嘎耶教法经》里的记录,生活在伊斯兰教法统治下的犹太人、基督徒和拜火教徒不仅仅要缴纳人丁税,而且还要承受一系列公开的侮辱性安排:

——“伊斯兰国家不准新建基督、犹太教堂,只准许修复被毁的,但不准超过原来的。”

——“被保护者……不准骑马,只许骑有驮鞍一般的有鞍马。”

——“(被保护者)不准拥有和使用武器。”

——“(被保护者)不准显示出腰带。禁止打缠头,只许戴黑色毡帽。”

——“妇女也要有区别,门头上设受保护的标志。”

《伟嘎耶教法经》中与非穆斯林有关的部分基本介绍完了。因沙安拉,这将是我在西西河发的关于伊斯兰教的最后一个主贴。对于伊斯兰教是否如某些人所宣扬的那样“宽容”、“人性”,我想大家都会有一个公平的判断,我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邪教所谓的“天方至圣”

穆娶他其中一个妻子时,是抢了她的部落,抱着她,当着她面用烙铁折磨并杀了她新婚未满月的丈夫,娶了17岁的她,在他20岁时他死了,她当了寡妇还不能再婚。

穆娶他另一个妻子时,她才6岁,9岁时他们圆房,他死时她不足20岁,当了寡妇不准再婚。

穆娶他另一个妻子时,是直接从他的养子手中抢,命令他的养子和她离婚,接着他走进他家,直接要了她,没有证人没有婚礼,并且他因此否认收养关系和养子了。

穆娶他另一个妻子时,一晚娶二妻,发现此妻丑陋,就立刻要离婚,当她不愿意时,他就命令她把和他度过的夜晚换给另外一个妻子,从此不与她共夜。

穆看见一个3岁小女孩,打算娶她,声言等她长大他就娶她,但才过了2年他就挂了,她得以逃脱长大[实际上他是打算等她到9岁就娶]后的命运。

3岁!这是什么样的神人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为人类,深情地表示理解不能!


 

穆斯林一生中必须朝觐的黒石,外面镶着银。
 
 

 

 

穆声称:触摸黒石可以消除罪业,为生天堂扫清障碍

伊斯兰征服的谋略——华人警惕(可能的现实)

穆斯林的规则就是:

我绝对不尊重你的习惯,但你必须尊重我的习惯;
我绝对不考虑你的想法,但你必须尊重我的想法;
我可以诅咒你死后下火狱,但你不能说我不讲理;
我们MSL占人口多数时,就可以随便处置卡菲勒;
卡菲勒占多数时,必须善待我们。

很少人知道,在伊斯兰教义中世界是分为两部分的:Dar al-Harb和 Dar al-Islam。

Dar al-Islam的字面意义是和平世界,意为伊斯兰教占领、征服的所有土地;Dar al-Harb的字面意义是战争世界,意为目前尚未被伊斯兰教占领、征服的所有土地。伊斯兰教的主要目的是最终占领、征服所有的Daral-Harb地区,将其统一为一个称为Dar al-Islam的区域。只有在伊斯兰教占领、征服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和所有土地之后,才会有所谓的“和平”。

伊斯兰教诞生于1400多年前,从它的诞生之日起,就开始用剑来征服世界。穆罕默德死后,伊斯兰教即企图屠杀和征服阿拉伯半岛的异教徒,基督徒,犹太人。穆罕默德的后续者征服完整个阿拉伯半岛之后,他们开始向整个中东地区转移。在十字架东征打败伊斯兰教之前,他们已十分接近征服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亚洲的部分地区。

伊斯兰教的扩张在十字架东征后缓慢了很多,但它仍然渗透到印度以及远东的很多国家。尽管如此,伊斯兰教的目标仍然是:统治世界。

40年前阿拉伯半岛发现的石油,给伊斯兰教提供了经济动力,伊斯兰教开始重新寻求征服世界的可能。从菲律宾的丛林,到伊拉克的废墟,到欧洲的中心,伊斯兰教努力打击所谓的“战争世界”(Dar al-Harb)。对于希望看到它们的人而言,各种迹象已经非常明显:

伊斯兰教的武装叛乱以及分裂运动,通常采用恐怖主义策略,已经泛滥于全世界。

反对西方国家的恐怖主义从未减退。

伊斯兰教反对欧美国家的活动影响力巨大,已成功地使欧美国家的人迷惑、士气受挫。(我们的知识分子却是热情与之合作的)

类似于沙里亚法(Shari’a,意为伊斯兰法“沙里亚”,同时也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行为准则和禁戒体系)的法规、行为准则,迫于穆斯林的压力,被越来越频繁的采用。[PS,澳大利亚医院餐厅现在不提供猪肉了。欧洲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左派,比如说女权主义者。【一个本身不是穆斯林,但有很多很多穆斯林邻居的法国女人出门,也要带头罩。】

穆斯林移民以及他们的高生育率已经改变了欧洲的人口结构,甚至谈论这些事实都变成了禁忌。

偏向穆斯林的不平等的法律已经在议事日程中。

知道什么是穆斯林的世界观吗?在中国,政府对穆斯林的宗教、民族照顾政策,汉族对回回等穆斯林的无私援助和利益牺牲没有换来半点感恩之情!——我原来以为这是回族、维族的民族素质问题,把它归结为这些民族文化素质低的问题,可是我错了,现实让我猛醒了!

这次欧洲漫画事件就再充分不过地表明当地穆斯林不宽容、不感恩之情,他们平时吃着欧洲国家政府的高额福利补贴,可是一有不满就以大型群体事件的方式发起暴乱。他们丝毫也没有看在自己领受欧洲政府补贴的情面上。煽动起世界穆斯林的反欧洲行动,在中东甚至爆炸攻击丹麦、挪威的大使馆……

我曾经疑惑,为什么欧洲与中国的回教徒都那么狭隘、自私、记仇缺乏感恩的心理?后来通过看一位穆斯林的言论我方才明白,原来在穆斯林中盛行这样的观点:世界万物都是真主创造的,包括世界财富都是真主创造留给广大穆斯林的,欧洲和中国对穆斯林的援助在穆斯林看来只是万恶的“卡菲勒”把原本属于穆斯林的财富拿出一小部分还给穆斯林而已,穆斯林没必要感激,相反这还远远不够!!在中国表现为汉族的照顾、让利还不够彻底,这种对回回的支援在他们看来不过是邪恶的“汉人”的赎罪而已,回回对享受到的优惠是理所当然的。

当您不援助他们了,反而会遭到抗议与暴力,比如欧洲这次通过漫画事件不再给“哈马斯”以经济支援立即遭到阿拉伯人的谴责,认为欧洲人没有尽到“义务”——把原本属于穆斯林的财富返还给穆斯林。

不要以为我是在造谣!沉痛的悲剧在65年、86年、98年的印尼反华系列事件中不是一再重演吗?当地穆斯林不正是打着真主的旗号,去号召广大穆斯林把原本由真主创造给穆斯林现在却被卡菲勒的华人掌握的财富夺回来吗?

另外在中国,回回作为从唐代以来客居中国的大食人、波斯人和其他中亚人逐步本土化的后裔,丝毫没有对中原王朝允许他们在这里生存的感恩之情,特别是对汉人允许回回在西北一带、关中一带汉人的龙兴之地定居、繁衍有任何谢意。

相反,这个民族却坚持认为世界是真主创造的,穆斯林的土地也是真主所恩赐的,所以回回只应该感激万能的真主。而且汉人的地盘也是真主创造的,本就应该属于穆斯林,属于回回,回回应该把真主赏赐给穆斯林的土地再通过“圣战”方式夺回来。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清朝末年同治年间的“回乱”为什么被回回美化为“起义”——这就是古兰经所称的“圣战”嘛!以白彦虎、马化龙、马占鳌之流为首的回匪为什么要对汉族无辜百姓实施种族灭绝式的大屠杀,屠杀几百万无辜汉族群众。这实际上与印尼穆斯林的做法同样,就是把真主给穆斯林的东西从“卡菲勒”手中夺回来!只有杀光汉人,没有后患,才能建立回回的世界,最终把全中国绿化——因为中国地盘本身也是真主赏赐穆斯林的。

所以我们虽然没有看到回回的所谓“独立”,但这实际上更可怕,因为回回不想像藏族人那样建立独立王国,他们想要的是全中国,想把不信道的汉人强制皈依真主,不顺从者即杀戮。这点在中亚穆斯林对印度的征服过程中对印度教和佛教的杀戮、毁灭以及强制皈依中就不难得到证明。

所以,我们还能对有这样信仰的人群能寄托什么指望呢?我们不能作东郭先生啊!

强奸犯说,社会不了解它的需求;
杀人犯说,社会不了解它的心理;
抢劫犯说,社会不了解它的困难;
穆斯林说,社会不了解它的宗教。
可是我却要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别人只看你做了什么,才懒得管你想什么呢!


伊斯兰教徒的路线图:

1、首先宣称自己是“和平的宗教”,通过经商、避难的方式零星迁徙到一个新地方,很低调,很和善,很遵纪守法——除了对吃某种食物有点神经过敏,除了干涉婚姻自由之外(不过我们总是想,哎,不吃什么食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内婚虽然很讨厌,但不跟他们接触不就行了嘛)——谁能拒绝这么一群可怜巴巴的外来人呢?于是,他们站住了脚。

2、既然站住了脚,那么第二步就是形成社区了。这个进程会持续几十年,他们的繁殖速度异常迅速,几十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周围已经到处是“他们”。“他们”游走于我们的开放社会中,而“我们”却对“他们”的圈子针插不进——除非“我们”也皈依了“他们”。

3、第三步,你会发现身边的暴力和犯罪现象突然增加,就象1995年前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周围突然到处是某族小偷一样。即便是犯罪,也是在不断地发展:1995年我抓住第一个某族小偷,在把他扭送派出所时他用刀片自残了;2000你年我抓住第二个某族小偷,立刻围上来几个人跟我对峙,尽管我没能把他扭送派出所,但他们也没敢对我暴力相向;而现在,据说这些家伙已经动不动就砍人了。

4、第四步,犯罪行为会升级到群体性暴力,“他们”十分善于结为一体对付单个的“我们”,侵占财产,强占耕地,让“我们”生活在威胁的阴影中。

5、第五步,群体性暴力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动不动就出动几十、几百殴打、骚扰“我们”。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面临选择:如果有可去的地方,“我们”就得背井离乡;如果没有可去的地方,“我们”要么继续在惊恐中度日,要么不如皈依“他们”,以免遭迫害。

6、OK,至此,某个特定地域的绿化已经接近完成,其标志是,“他们”占了局部人口的简单多数,或者是相对多数(即成为多民族中最大的族群)。这时,“他们”就要闹独立、闹分裂了,“他们”闹独立时既有“温和派”(文的),也有“激进派”(武的),还有“犯罪派”(无间道),你兴兵围剿,“温和派”就来宣扬和平;你罢兵休战,“激进派”就来杀人防火,而“无间道”是不管文武,片刻不歇。

7、此时的“我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屈膝投降,看着那块地方分裂出去,眼睁睁地看着留在那里的“我们”的同胞被迫害、被驱赶、被屠杀、被同化(无论在车臣还是科索沃,当“他们”控制了该地之后立即都对当地其他民族实行了抢劫、屠杀、迫害和清洗);要么,奋起反抗。

8、同意他们分裂出去就能乞求来和平吗?就能结束这绿化步骤吗?谁要相信这个,那他的智商不会高于60。这个分裂过程永远不会停止,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现在的进程重新进入了“步骤一”,或者“步骤二”,只不过换了个地方......

1,当伊斯兰教徒处于绝对劣势时,他们会通过一系列骚乱,暴动,犯罪,以形成对当地人的威胁,迫使当地人不堪其扰,搬离某教教徒聚集区,来形成某教教徒的局部优势。如:在法国,澳洲,德国,等西方国家

2,当伊斯兰教徒数量和当地人相当时,他们一般就会发动武装叛乱,挑起内战,用杀戮,或逼迫当地人屈膝投降来达到其目的,如在,泰国局部,印度,菲律宾局部,前南斯拉夫,车臣………………..

3,当伊斯兰教徒数量达到绝对优势时,就可以用国家机器,如制定歧视性法律,或直接用暴力手段来清洗异教徒,前者典型是马来西亚,而后者典型当然是印尼猪了


以上皆是在世界各国发生的客观事实,“某教教徒”不容抵赖!

一、初期,非穆斯林占绝对多数,有少数的穆斯林殖民者,他们人数很少,和周围邻居都能和睦相处,由于人口较少,也会和本地人通婚,只是对婚姻的要求很严格,必须让非穆斯林入教才与之通婚。通过通婚和较高的生育率以及传教,穆斯林人口渐渐增加。

二、发展期,穆斯林殖民者进一步增加,但是在当地还是少数,围绕着清真寺出现了一定的聚居人口,依然通过通婚和高生育率以及传教传播。和周围邻居还是能够和平相处,但偶尔会有些小摩擦。

三、扩散期,穆斯林繁殖民人口已经大量增加,虽然占总人口的比例还是少数,但是在局部,穆斯林人口已经能够占到多数了。围绕着清真寺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和当地的非穆斯林人口经常发生冲突。原因当然是非穆斯林不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没有组织的当地非穆斯林往往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时候他们会试图让当地的元首信仰伊斯兰教。如果成功,就通过税收等行政手段迫使非穆斯林入教。如果不成功,就等待时机起事,夺取政权。

四、晚期,已经夺取了当地的政权,通过政权对顽固不肯入教的非穆斯林予以打击,部分就直接给予消灭,通过回教法,也采用税收等其他行政手段,压力和暴力并用,非穆斯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一个新的伊斯兰化地区就诞生了。


本人最近正在拜读伟大的《古兰经》,想通过他了解穆斯林世界观的形成基础,以下是我摘录的部分古兰经教条,大家一起想想,从小在这种言论熏陶下长大的穆斯林他们将形成怎样的世界观??

1.凡仇视真主、众天神、众使者,以及吉卜利里和米卡里的,须知真主是仇视不信道的人们的。
2.你号召不信道者,就象叫唤只会听呼喊的牲畜一样。(他们)是聋的,是哑的,是瞎的,故他们不了解。
3.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而战争是你们所厌恶的。也许你们厌恶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你们是有益的;或许你们喜爱某件事,而那件事对於你们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们确不知道。
4.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不同教的人为心腹,他们不遗余力谋害你们,他们希望你们遭难,他们的口中已吐露怨恨,他们的胸中所隐讳的,尤为恶毒。我确已为你们阐明许多迹象,如果你们是能了解的。
5.以后世生活出卖今世生活的人,教他们为主道而战吧!谁为主道而战,以致杀身成仁,或杀敌致果,我将赏赐谁重大的报酬。
6.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敬畏真主,当寻求亲近真主的媒介,当为主道而奋斗,以便你们成功。
7.在真主看来,最劣等的动物确是不信道的人,他们是不信道的。
8.如果你在战争中遇见他们,你就应当以(惩治)他们而驱散在他们后面的人,以便他们觉悟。
9.你们应当为他们而准备你们所能准备的武力和战马,你们借此威胁真主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以及他们以外的别的敌人,你们不认识那些敌人,真主却认识他们。凡你们为主道而花费的,无论是什么,都将得到完全的报酬,你们不会吃亏。
10.信道而且迁居,并以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真主而奋斗的人和款留(使者),赞助(正道)的人,这等人互为监护者。信道而未迁居的人,绝不得与你们互为监护人,直到他们迁居;如果他们为宗教事而向你们求援,那末,你们应当援助他们,除非他们的敌人与你们有盟约关系。真主是明察你们的行为的。
11.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12.如果他们在缔约之后违反盟约,而且诽谤你们的宗教,你们就应当讨伐迷信的头子们——其实,他们并无所谓盟约——以便他们停止罪行。
13.你们应当讨伐他们,真主要借你们的手来惩治他们,凌辱他们,并相助你们制服他们,以安慰信道的民众,
14.信道而且迁居,并借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者,在真主看来,是品级更高的;这等人就是成功的。
15.信道的人们啊!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秽,故从今年起不准他们临近禁寺;如果你们畏惧贫困,那末,真主将以他的恩惠使你们满足,如果他意欲。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16.如果你们不出征,真主就要痛惩你们,并以别的民众代替你们,你们一点也不能伤害他。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
17.真主确已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那是真实的应许,记录在《讨拉特》、《引支勒》和《古兰经》中。谁比真主更能践约呢?你们要为自己所缔结的契约而高兴。那正是伟大的成功。
18.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19.信道的人们啊!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秽,故从今年起不准他们临近禁寺;如果你们畏惧贫困,那末,真主将以他的恩惠使你们满足,如果他意欲。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20.如果你们不出征,真主就要痛惩你们,并以别的民众代替你们,你们一点也不能伤害他。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
21.真主确已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那是真实的应许,记录在《讨拉特》、《引支勒》和《古兰经》中。谁比真主更能践约呢?你们要为自己所缔结的契约而高兴。那正是伟大的成功。
22.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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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些垃圾东西,姑且不说它的内容如何的变态,光是文法就狗屁不通,还真不愧是文盲的作品。
可想而知,天天捧着这些垃圾当圣旨的人都是些什么货色。

 



 



 

第一阶段: 伊斯兰形象破产

⑴抵赖法

美化伊斯兰,把它描绘成和平的宗教,杀人、恐怖、强奸……都是不符合教义的,吹嘘伊斯兰教义是如何友爱宽容温和。但随着穆斯林丑行的大量显现,很快这一招无法自圆其说。

⑵玩悲情

对于穆斯林的恶行,首先是抵赖,称对方是造谣没有证据等,这是例行程式。证据确凿抵赖不掉,开始玩阴谋论,或者玩悲情,“穆斯林是受迫的”,“弱者的反抗”等等。或者归纠于某些社会问题,比如贫穷:因为穷了,所以就干坏事。言下之意,别人应当供养穆斯林,让穆斯林心情好了或许可能饶你不死。

⑶隔离墙

随着穆斯林的“反抗”越来越多,把穆斯林打扮成受害者的弱者形象也越加困难,有些场合它们也不敢(比如对中国恐怖)。这时候就应用隔离区,声称作恶者“不是真正的穆斯林”,“哪个民族都有坏人,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是坏人……穆斯林坏人不能代表穆斯林。” 如果要等到所有的穆斯林都暴露出坏人本相,其实几乎所有的卡菲勒也活不到那一天了。

⑷捆绑式

否认有穆斯林坏人,但穆斯林好人又实在太少。就象彩票大奖一样:理论上是存在的,通过新闻宣传也知道确有人中奖,但在实际生活中又是体验不到的。于是几个马甲上阵现身说法中奖心得“我的回回同学……如何如何”,无非就是它们人很好,跟异教徒相处很好,都是大大滴良民,虽然大家都没见过,但就是可以代表穆斯林了,“穆斯林还是好人多啊”。

⑸露本相

小白帽在理屈词穷的时候,往往会威胁别人“这话你敢去回民区说么”“你敢说你是谁么,你敢留下地址么”……它们特别喜欢用个“敢”字,其它还有“谁敢……”“美国也不敢这么做(说)”,摆出一副谁敢说我是流氓的流氓相。展示野蛮和暴力来恐吓对方,自以为维护了“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谁敢说我不和平”,并为此洋洋自得。


以上是穆斯林辩护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维护伊斯兰的形象。但随着各地回乱的此起彼伏,伊斯兰的画皮被穆斯林圣战破成了渔网,不得不进入到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 伊斯兰道德破产

⑹封口术

这一阶段已经不直接为穆斯林辩解了,而且采取威胁的方式:穆斯林干了坏事,但是你不能说;你说了就是煽动,就是破坏民族团结,挑拔民族矛盾。有时候对于外国回乱,它们也会用这招。也许是洗得心切,不顾阿拉伯算第几族,忘了自已是哪国人了。而当穆斯林认为自已吃亏了,喊口号放狠话抬棺游行烧车暴乱,那就是“值得同情的正义的呐喊”。

⑺扩大化

穆斯林干了坏事,它们就说XXX也干过,就算现在没干历史上也曾经干过。反正基督、汉人、西方、美帝……都给它捆绑进来,还有把日本军国主义说成是佛教侵略的。尽可能地扩大化,比如引导用“一神教”这个称呼来替代伊斯兰,把穆斯林的坏事说成是一神教的罪恶。也许穆斯林精神胜利法可以将这个词理解为伊斯兰以外的一神教,来摊薄伊斯兰的罪恶。归根结底就是要证明这世界上没有好人,当大家都不是好人的时候,穆斯林也就不是坏人了。不过真要比烂:那宗教都不是好东西,其中一神教更不是东西,之中伊斯兰最不是东西了。所以较真也不是它们所希望的,它们心里也清楚:如果别人跟它们一样坏,它们还能存在么,还能玩不对称反抗么!

⑻猪八戒

穆斯林干坏事,责任都是别人的。比如,拉登是美国支持的,萨达姆也是,现在不支持,那也是过去支持过的。还有东突,也是美国支持的……那伊斯兰不支持么,主角不都是穆斯林么?这个它们就要回避了。反正干坏事的穆斯林有人支持过,那就是支持者的错,不关伊斯兰的事了。一切都是别人的错,是别人支持的,别人煽动的,别人纵容的,那就是别人制造的。看穆斯林一会儿玩悲情“无辜平民难民妇女儿童”“失去家园弱者反抗”……来博取同情和支持,一有事首先把给予帮助的恩人推出去背黑锅,同情支持穆斯林被倒打一耙,这是个普遍的下场。

即使它们极力维护的民族特权,在通常情况下它们会粉饰民族优惠政策以保住既得利益。但是在血腥事实引发众怒的时候,为了信仰只能丢卒保車,也会把政府扔出来——“都是政府纵容的恶果”。它们真正想掩护的是恶的种子,有种子加上环境条件才能开花结果。民族政策涉及55个少数民族,而问题民族不到5个。

⑼破罐子

虽然穆斯林不能忍受别人非议伊斯兰,但有时它们自已却破罐子破摔。他们会指责别人“他们不是成天喊着人权和自由吗?”,“标榜人权牌坊的又不是穆斯林”。那个意思,别人喊人权,所以就要给穆斯林享受人权;而穆斯林炫耀的是圣战,所以理所当然地屠杀和迫害它人。“从不承认错误”也成了穆斯林的武器,十字军、纳粹、文革都被穆斯林当作了枪,因为这些都是异教徒自已否定的错误。他们的逻辑就是:穆斯林从不反思自已有错误,所以伊斯兰没有错误。

已经无法隐藏伊斯兰罪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为伊斯兰开脱。但这种行为好似抱薪救火,让大家认清了一小撮恐怖罪行实施者的背后,拥有广泛支持和赞赏的穆斯林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