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环保局为什么与寺庙争地?

         近日,“网络猎人”获悉,莆田市环保局看中了莆田市荔城区莘郊社区的三亭智圆庵这块出家人梵修的净土,不惜采用威胁,利诱、殴打的手段,演出与圆智庵僧人争地的闹剧。
为此“网络猎人”走访了圆智庵的僧尼,也查阅了有关圆智庵的历史资料,原来,圆智庵历史悠久,有丰富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为莆田境内最早设立的三座禅院,有“兴化平原第一庵”之誉。在一千四百多年的漫长的岁月中,有明代万历皇帝的国师陈经邦及清代纪晓岚、乾隆皇帝在内的数十位历史名人与圆智庵结缘。
圆智庵内丰富的文物,吸引了许多专家、学者、诗人前来考察。庵内的文物古迹有唐花岗岩圆雕石狮,生动地印证了莆田是中国花岗岩圆雕艺术的原乡,它将为莆田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提供重要的实物佐证。
莆田为文献名邦,有丰富的科举文化实物资料,而忠孝文化,是封建社会的核心文化。在“忠”文化方面,在莆田忠门有表彰忠诚文化的碑亭“忠门亭”。在“孝”文化方面,有莆田阙下林的唐代所立的“孝阙”,名曰:“甘露林”。在莆田圆智庵亦有一座孝子坊,其为乾隆皇帝敕建,由勅赠文林郎两举考廉方正礼部尚书纪晓岚撰写:“少寻父长负骸两度滇南殚子职;行格天书传世千秋道佐合公平。”柱联。圆智庵孝子坊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2)纪晓岚在福建任职期间,因莆田郑芷鹏是纪晓岚的学生,他向纪晓岚报告莆田东门兜郑文炳曾两度赴云南寻父,发现其父已亡,便背其父遗骸从云南返回家乡安葬。纪听后十分感动。于是奏闻乾隆皇帝,敕建孝子坊于三亭圆智庵,该坊虽于1967年破四旧时被拆除,但乾隆皇帝的手书横额和纪晓岚撰写的柱联尚存放在圆智庵内,石坊的其它石构件大部分尚存,可以在原地修复。“孝”文化是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现在,阙下林的孝阙已荡然无存,只有圆智庵的“孝子坊”遗物尚存。圆智庵正在规划恢复清代孝子坊,并新建二十四孝雕塑群,中华孝文化碑廓,使其成为一处生动的形象的中华孝文化教育基地。
莆田号称荔城,郭沫若于1961年路过莆田时,以“荔城无处不荔枝”赞之。莆田的荔枝,有唐代古荔“宋家香”;有下横山宋荔“状元红”;圆智庵有一棵荔枝系明代古荔,有500多年的树龄,高达9.6米,树围达8米,冠幅为16平方米,形成独木成林的奇观,需5个成人才能合抱。圆智庵的明代古荔,与下横山的“状元红”、荔城的“宋家香”形成了莆田不同朝代荔枝的谱系,是莆田作为荔城的符号,他是荔城唐荔、宋荔、明荔的实物见证。
圆智庵尚存明代“聚星门”石刻一方,是莆田人民抗倭斗争爱国主义教育的实物见证。原来,明嘉靖年间,倭寇入侵莆阳屠城,圆智庵也遭到空前浩劫。明万历十四年(1551),由邑人、礼部尚书陈经邦和他的恩师舍地、捐资重建圆智庵,并重修猿臂桥,由邑人林民正题刻“聚星门”。同时,圆智庵又是中共地下革命活动的据点,莆田地下党负责人曾以圆智庵为据点,开展地下革命活动。圆智庵是一处不可多得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圆智庵又是一处禅武文化、传承南少林武术的禅院。
莆田是南少林的发祥地,也是反清复明的重要基地。圆智庵的释贤灿法师,为南少林传人。曾获福建省第一届武术比赛亚军。1993年,被邀请担任电视剧《南少林寺》中的武术导演,并饰演方丈角色。他授徒26位,2014年在第六届海峡两岸传统武术大赛中,他的徒弟妙盛、妙明分别获得了三枚金奖,两名徒孙也获得了两枚银奖。释贤灿在传授南少林武术的同时,还把南少林治疗骨伤的秘方授给释妙涵。如今,圆智庵释贤灿、释妙涵师徒,利用南少林密技在圆智庵悬壶济世,使圆智庵成为众多骨科病患者的康复中心。
根据圆智庵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地处莆田荔林水乡之中,又是一处弘扬禅宗文化及南少林禅武文化的圣地。莆田市人民政府在规划把荔城建成“荔枝水乡”荔林的同时,也把圆智庵规划在“荔林水乡”荔枝林带这一规划区内。根据2013年10月莆田市人民政府在莆田市公安局大门右侧广告栏上张贴的《荔枝林带三亭园段示意图》公布的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已把三亭圆智庵、十八罗汉雕塑、素菜馆等十八个项目规划为“荔林水乡”的组成部分。并由市建设局、园林局实施该规划。在三亭附近的僧俗对莆田市人民政府的这一英明决策,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感谢莆田市人民政府又为莆田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但万万没有想到,莆田市人民政府的规划的墨迹未干,却突然冒出了个所谓的“莆田市环保局”,要占用圆智庵的土地,起盖所谓的“环保设施”。
圆智庵本来地处莆田的远郊的三亭,可见是一处离城区较远的禅修之地。多年来远离尘嚣、为佛净土。但随着莆田城区的进一步扩大,原先偏僻的圆智庵,也被纳入了城区的范围。近年来,这里出现了仪莘大道、荔园大道。原来的寺庙青灯,变成了开发商为之垂诞的黄金地段。这些双眼只看到钱的“开发商”,为了发财,哪管你什么佛祖寺观,尽日间就是想用什么手段把圆智庵拆除,把该地段开发成房地产。
于是,自2013年3月21日至今,圆智庵接二连三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事件:
2013年3月21日上午,一辆小车突然窜进圆智庵这一佛地,车上跳出三位不明身份的打手,不由分说,就对圆智庵释妙涵法师一阵毒打。并口出狂言:“你们出家人的头不是不能动吗?我就是要打你们出家人的头。”说着,便把释妙涵打倒在地,用脚踢打释妙涵的头部,这一行为,是对佛教徒的最大侮辱。因为作为“具足戒”的佛教徒,凡人是不得动出家人的头部的。被打伤的释妙涵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市第一医院诊断释妙涵:1、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2、左眼眶内侧壁骨折。3、左眼球挫伤,球结膜下出血。4、左眼眶轻组织挫伤。5、左眼屈光不正。6、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这伏歹徒在肆意践踏佛教徒的人格尊严、殴打佛教徒的同时,还把圆智庵价值10000多元的摄像机砸烂并抢走价值1200多元测量器材,还撕毁价值600多元皮风一件后扬长而去。
这伙暴徒到底是何方神圣?青天白日为什么胆敢在佛门净地施暴?使圆智庵的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
对这伙猖狂的暴徒,三亭附近的群众愤怒了,他们集结上百人上访,消息传到海外,震惊了印尼著名侨领们,他们联名上书市委有关领导,要求严惩歹徒。如有必要,将回国协助解决。但此案至今未破,事后才听到风声,原来有人要圆智庵这块地,又不采取法律的正当程序,却利用黑恶势力,先给圆智庵这些出家人来个下马威。
2014年2月20日,天刚拂晓。一台大型推土机的吼叫声惊动了正在寺庙中诵经的僧尼人员,只见有人开动推土机,连续推倒圆智庵的周边的荔枝林,两株百年古荔也未能幸免。昔日百荔成林,如今被人砍伐只剩下五、六十株了,在推土机推倒荔枝林后,有几辆大型货车就运来上百吨建筑垃圾倾倒在圆智庵周围。这样让原来清净的圆智庵,变成了堆积如山的垃圾场。僧尼们不解这些亵渎佛门净地的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在僧尼们焦虑地揣测、等待8个月之后,2014年10月以后,在圆智庵的客堂里接二连三来了几位“说客”,问他们是什么地方的、什么单位的?他们避而不答,只谈要与圆智庵换地。并说:“钱是没有问题的”。
对这伙对自已的身份讳莫如深的“说客”,引起了人们的猜测,有的说是村官利用圆智庵空地开发房地产的;有的说是某大老板,要把圆智庵开发成商场的;有的说是某领导,要在圆智庵建别墅群。经多方打听,僧尼们才弄明白,作出这一连串违法行为的,幕后的操盘手原来是莆田市环保局。但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环保局作为一个行政机关,自已有自已的办公楼,却为什么要以“环保”、“科研”的名义,拆除寺庙盖自已的“行宫”呢?为什么要在已经繁华的商业街起盖所谓环保设施呢?是不是环保局以“环保科研”为名,假借建设环保设施,在背后与开发商私下交易?所有这些,莆田市环保局都不明讲,也不敢说出来。至此,2013年3月21日那伙窜入圆智庵殴打释妙涵的凶手,不是已经露出狰狞面目吗?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晴天白日窜进寺庙殴打释妙涵的行为,公安机关难道不能顺藤摸瓜揪出凶手吗?为什么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为什么已经纳入城市“荔林水乡”荔枝林带规划的圆智庵、十八罗汉雕塑、素菜馆,至今不能动工呢?已经由莆田市人民政府纳入城市规划的城市荔枝林带景观建设为什么可以允许莆田市环保局拟在这里拆寺建“行宫”而随意改变呢?如果没有房地产开发商插手,莆田市环保局会雇佣黑社会打手窜入寺庙殴打释妙涵吗?带着这一连串疑问,“网络猎人”咨询了莆田市资深律师、法学专家朱金明,朱金明律师就本案的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了如下解答:
问:圆智庵作为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行政机关或个人及法人是否有权随意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妨碍宗教活动、殴打僧人?
答: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及宗教活动场所的保护被写进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无权非法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干涉、妨碍信徒的宗教信仰自由。
问:寺庙活动场所,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答: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它固定场所。”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第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或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必须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圆智庵是一个佛教活动场所,该场所的财产和宗教活动,受国家宪法、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都不得干涉或侵犯。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在宗教活动的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首先必须征得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同意。然后才能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这就说明,国务院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保护,作了特别的保护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均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在未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同意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也不得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那些企图侵占宗教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也限制了行政机关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权。
问:对侵犯宗教活动场所、行为人,蓄意殴打他人、毁坏寺庙财产的行为,应当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答:对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当根据被害人被伤害的后果,确认行为人所应当受到的法律处罚,如果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对行为人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以刑罚。被害人如果受到轻微伤害,应当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生在2013年3月21日殴打圆智庵释妙涵法师的行为,应根据其伤害结果,认定案件的性质,如殴打他人构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对行为人及幕后指使者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轻微伤害的,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及幕后指使人进行治安违法的处罚。
从市第一医院诊断的病历,根据《人体损伤程序鉴定标准》5、24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释妙涵的伤情出现“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左眼球挫伤,球结膜下出血”等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的程度,释妙涵的伤害结果应被认定为轻伤,但法医鉴定部门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只把释妙涵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故应对释妙涵的伤情重新鉴定并由公安机关对殴打释妙涵的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行为人故意毁坏圆智庵索尼牌的摄像机一部,价值10000多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适诉标准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破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不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二)造成公私财务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为人毁坏圆智庵的摄像机达一万多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毁坏公私财物应追诉的立案标准,应依法追究。
问:由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荔枝水乡”荔枝带规划,由市住建局、园林管理局实施的三亭荔枝林带建设、保护是否可以随便改变?
答:不能随便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十一条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第三十二条规定:“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的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绿化、……用地以及其它重要保护的用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
从上列相关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规划管理。三亭圆智庵规划的荔枝林带包括了圆智庵及荔枝林带的绿化项目。这一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同时,莆田市为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内的文物、古树名木,都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圆智庵的唐代花岗岩石狮、孝子坊的乾隆、纪晓岚的原刻笔迹以及五百多年的明代古荔。都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同时,由市政府规划的荔林水乡,是莆田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文物及风景名胜资源。另外,莆田市人民政府规划的“荔林水乡”景观带,既是莆田市重要的自然景观资源,又是莆田市人民政府规划的城市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行政规划机关规划的“绿地”,是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在这里,规划法对城市绿地的保护,使用了“禁止”一词,说明,城市绿地的重要性,并采用法律的禁止性规范作了特别的保护规定。因此,三亭荔枝林带,包括圆智庵等建筑物,是莆田市重要的文物及风景名胜景观资源以及城市的绿地,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变其用途。
问:圆智庵的唐狮、孝子坊遗址、乾隆题匾、纪晓岚手书原刻这些文化遗存是否能算为文物?受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窑寺的石刻、壁画等。《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件》第二条:“本境内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以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圆智庵的唐代花岗岩石狮,系唐代的花岗岩圆雕,用花岗岩雕刻狮子,在我国,只有在莆田的东汾五帝庙及圆智庵发现。圆智庵的唐代石狮的形象更加逼真。是花岗岩圆雕发源于莆田的实物见证。同时,圆智庵内乾隆皇帝的题匾,纪晓岚的笔迹原刻,明代古荔,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及《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应被认定为有历史、艺术、文化价值的文物。同时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以及第九条第二款:“基本建筑、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及《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条:“以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规定,圆智庵这些有文物保护价值的文物、文化遗存,是属于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基本建设、发展旅游中,都不得对上列文物造成损害。有人在圆智庵周围堆放大量垃圾,推倒百年古荔,也是一种损害文物的行为,应当依法被禁止。同时,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这些人的违法责任。
根据“网络猎人”对莆田市环保局与圆智庵僧尼的争地的追踪报道,使莆田市环保局为什么与出家人争地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莆田市环保局作为国家行政部门,却利用权力,置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于不顾,公然利用黑社会打手妨碍寺僧的宗教信仰自由,令人发指!在习总书记提出严禁行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的今天,这些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却继续顶风抗法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至今得不到查处?使“网络猎人”感到十分困惑。“网络猎人”通过在网上发布此文,希望能引起社会上有正义感的网民的广泛关注!同时,能引起纪委机关、司法机关的重视,依法查处莆田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及行为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及风景名胜景观资源不受侵犯。以期尽快推进莆田市人民政府“荔林水乡”荔枝带的规划尽快得到实施,造福于人民。
 
 
                                  
                                                                                                                                                           二0一五年元月二十九日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