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港人拥有BNO身份并合法化是中共犯的错误、应该特区护照或BNO二者取一、后者居港三个月免签证、离港再入境。
来源:
老商
于
2015-01-01 16:32:39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