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达各省部,3月1日实行

国务院已将国土建设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发各省市、各部委:中国不动产登记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

这个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可以让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目前强调的是:制度发挥作用,还有赖于信息共享制度执行细则的落地和完善。

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执行部门以及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责任。条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均为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

该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和原来的征求意见稿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   

条例还提出,在建立国土系统内部联网、建立相关部委的信息联网的同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有无。他表示,这意味着除了国土系统内部共享外,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将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避免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此外,国土、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彼此之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贪官的房地产好日子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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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正确 -丛林老狼- 给 丛林老狼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16: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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