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对中国太遥远了.....在美国, 真正制约这一切的是
舆论的相对自由....全美国都知道了那个警察打死那黑人....被判无罪..于是黑人们造反了....
这没有被屏蔽, 也没有被骂成谣言....美国人可以去评说, 那警察是正当防卫, 或者防卫过当....黑人有罪或无罪等等.
这种舆论的自由, 才是避免一个官方/司法方走向极端的最大制约.
对中国来说, 西方的制度只是枝节, 首先需要的是舆论自由.
你[依照法律]判刘晓波有罪, 当然是法院的权利, 但你在公开他有罪证据的同时, 也要公开辩方的说法.
这就是最简单的舆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