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迄今国务院副总理受处分的第一人,
但他同时又获得“石油赤子”的赞誉
1979年11月25日拂晓,渤海湾风急浪高,突然一排几丈高的大浪涌来,几十吨重的一艘石油钻井船翻了,72人顷刻沉入海底。这就是震惊国内外的“渤海二号事件”。
当时主管石油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康世恩对这起重大事故极为震惊,他及时果断地向有关部门作出指示,令全力查清事故原因,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那些日子,康世恩悲痛之余,时时思索事故的诸种因素。
1980年8月25日,康世恩列席了党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召开的联席会议,会议在研究“渤海二号事件”时,认为康世恩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他记大过处分。康世恩成为了我国国务院副总理中受记大过处分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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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初,我国石油工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原油产量趋于下降,再不采取措施后果严重。国务院为解决石油“滑坡”的局面,考虑调康世恩回石油部兼部长。康世恩当时因“渤海二号事件”刚刚受到处分,思想上有压力,身体状况又不太好,但面对严峻的局面,他不顾个人得失,毅然主动提出回石油部工作,要力挽狂澜,扭转颓势。要知道,他这可是从国务院副总理的岗位上退到部门工作呀!而康世恩坦然地下来了。
同年,在第五届人大代表提案的呼吁下,沉船被打捞上岸,基本查清了翻沉的真实情况:经科学鉴定,确认不是石油部的责任事故,而是该船体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
1982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指出:“鉴于近两年康世恩同志在石油工业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国务院决定撤销对康世恩同志记大过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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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赤子”康世恩
shang.cnfamily.com/199901/ca195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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