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 一阕蝶恋花,唱出香港的up-skirt文明,咸湿文化

常记香江日暮,内急苦寻厕路,稚子不可待,误入咸湿之都,屁股,屁股,惊起镜头无数。

从没有人否认街头便溺是犯错,甚至犯法。每个人见到都应该报警或语言制止。你们可以尾随,并通知警察嫌疑人的位置。除此以外多走一步,就是犯法,因为你们没有执法权。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当初香港记者把镜头戳向李嫣的脸,无视幼儿权利。理由是公司让我干的。再当初,香港周刊把强奸受害人的受害照放上封面。理由是新闻自由。 终于香港普通市民的镜头指向幼儿裸体,理由是制止街头便溺。你们只是为你们的苟且之行找一个崇高的理由,仅此而已。

之二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75297.html

之一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74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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