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的十大罪行

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为首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的罪名,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缓,王洪文无期徒刑,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以下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列举的四人帮十大罪状。

中国共产党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这个决议,四人帮有以下十大罪状:

1、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妄图架空毛主席。

2、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3、阴谋推翻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妄图使中国共产党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使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4、篡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篡改党的基本路线,颠倒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敌我关系,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推行一条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

5、他们是地主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是蒋介石国民党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他们的社会基础是地富反坏和新老资产阶级。

6、妄图打倒周恩来同志和一大批中央和地方的党政军负责同志。

7、打击和诬陷邓小平。

8、在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

9、是一伙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是一伙彻头彻尾的极右派。

10、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

《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的阴谋集团。他们……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猖狂反对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妄图实现全面夺取党政军领导权、架空毛主席的狂妄野心。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他们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毛主席逝世以 后,他们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罪恶活动,阴谋实行反革命复辟,妄图使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 产阶级法西斯专政,使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披着马列主义的外衣,……推行一条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 义路线。“四人帮”是一伙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是一伙彻头彻尾的极右派,是一伙新老反革命结成的黑帮。他们是地主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是蒋 介石国民党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他们的社会基础是地富反坏和新老资产阶级。他们的一切罪恶活动,都是由他们的反动阶级本性决定的。我们党同'四人帮'的 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是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斗争的继 续。

《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全会对“四人帮”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罪行,表示极大的革命义愤。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

一、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二、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三、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四、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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