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博客:湖南警方跨省抓记者之大戏解码

来源: berrywang 2013-10-23 14:41:1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921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berrywang ] 在 2013-10-24 18:09:57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广州报纸《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小陈同志,被警察同志们设套,假装问他家里上个月失窃的事情,钓他到派出所。湖南警方早就在那里守株待兔,于是,小陈同志不明就里,甚至不带内裤的,就上了长沙的警车。

    小陈一家一定炸了锅,可想而知他的老父母,他的妻子、孩子、家人,如何的焦急,以常理推断,他家是没经历过这大阵仗的,家人送他到广州当记者,那是倍儿有面子的职业,怎么忽然就成了嫌疑犯,坐进了警车,还是长途的,儿子到底犯了什么罪?以后的半个月,小陈家人肯定不好过。

    接着,《新快报》也炸了锅,一个报道就折进去一个记者,以后还干不干这行了?这不是传说中的踢馆嘛?!于是,报纸第二天紧急上版,头版头条——《请放 人!》。这可是史无前例的,有点道行的都知道,再小的报,只要你在中国开的了张,它也是有背景的,那叫中共中央宣传部,新快报属于广州宣传口管,人家再小 也是衙门里有人罩的。第二天上头版,搞这么个30年代上海滩风格的风云际会前有古人后无来者的标题,肯定是请示过有关方面领导的,领导点头意味着什么?意 味着广州宣传口对湖南执法口很生气!简直是顶你个肺的气!直接默认手下的报纸,出口要人!不要怕把事情搞大!

    然后就是全中国的媒体,大家一起兔死狐悲嘛!一起骂!一边倒!大家也不怕把事情搞大!

    小陈肯定在看守所里不知道这些,如果他有足够成熟的社会经验,他应该感到安全和高兴,他应该以名人的高姿态,逐一与押送他的长沙警官们握手,合影,签名, 并仁慈的看着他们,而不是恐惧的看着他们,从气势上压倒他们。显然,他们使小陈有可能成为一代名记,就因为他们的愚蠢,他本来写了一篇没有什么职业水准, 至少不是很高明的财经揭秘文章,居然就成了名记,这简直是让李德林和胡舒立们眼红的履历。可惜,如果小陈很嫩,他会害怕,他会想起传说中的电棍和捡肥皂的 桥段,然后在警察叔叔坦白就回家的暗示下,赶紧招供,而等他招了供,承认了他拿了黑钱才出的报道,那他就完蛋了,长沙警方会死扛到底,他们的官方微博会这 么写——经初步审训,陈某某已对其收受黑钱。。。造大谣。。。的涉案过程供认不讳,我们一定本着法制精神,公正公平的依法办理此案。

   小陈至少会被判两年。《新快报》以后不要出来混了。

   那么,长沙警方为什么敢于去广州拉人,而广州派出所为什么会配合演出钓鱼计呢?

   那就要看谁报警了,你去报警,警察没时间浪费警力陪你玩。不过,小陈揭批的企业,警察就绝对愿意陪着玩。中联重科, 湖南国资委重点企业,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型国有重工企业,上市公司龙头。其对于长沙的影响力,就业安置,税收缴纳,不可小觑,记者搞他,他怎么可能任凭 你搞呢?如果它是上海企业,北京企业,可能企业家骂骂娘,找个公关公司出几篇正面报道,去百度花几个小钱摆平了事。可是,湖南,那是仅次于河南、内蒙的化 外之地,权就是法的祖庭之一,那肯定是要让你以湘西STYLE了解这个世界游戏规则的。警察同志们立即与国企同志们同仇敌忾,立即立案,长沙警方一旦正式 立案,那广州警方是必须配合抓人的,所以就有了第一幕钓鱼抓小陈的桥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亲爱的记者同志们,你搞上市公司负面选题可以,铁律是不要搞不发达地区的大国企和特大民企,这种化外之地,法制的效率,那是跨省进行时 的。你可以像某报记者当初搞老王那样搞搞京沪深的民企,那是安全的,第一京沪深的警察普遍都是硕士以上,他们不那么和企业家同仇敌忾;第二,你搞的对象一 不是特大民企,更不是国企,这是可以的,你们就不要招惹那些巨无霸去了。一句话,打苍蝇可以,打老虎,要看看手里的家伙啊。

    至于小陈报道的是不是造谣呢?看了全文,以我的职业经验,可以判断,基本属实,应该是该企业内部斗争中,失利一方,向媒体记者透露的本公司黑幕。小陈报道 的虚增销售额的手段和证据,应该都是可信的。对企业的杀伤力,也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才踩痛了人家的尾巴。至于爆料者,有没有给小陈钱,有没有提供经费, 那应该也是有的,否则,以小陈的背景和实力,飞行那么多城市采访,那是报销有困难的,可以推断,这也是长沙警方敢于抓人的关键,他们一定已经抓了爆料者 先,拿到了所谓的铁证,否则,抓记者,还是犯忌讳的。

    作为曾经被记者揭密,搞过负面报道的上市公司前从业者,我认为:

   一、记者对上市公司进行负面报道,是其选题中的重要内容,宏观的看,对洁净股市有利无害,即便有名利驱使,也无可厚非,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上市公司应该予以宽容和正面对待,以阳谋对阳谋,不要动不动报警,以钱和手铐相结合,以辟谣之名,剥夺媒体新闻自由。

   二、长沙警方应该亡羊补牢,立即放人,不要以此案创造中国新闻史上司法干预新闻自由的案例。

   三、中联重科应立即澄清小陈相关负面报道的真实性,拿出铁的销售证据,而不是拿出小陈收受爆料者红包的证据,如果说 不清楚,撇不干净,那遭到连续跌停打击和舆论轰炸,是你们立即会面临的遭遇和危机,这事儿真的搞大了,中央不会站在你们这边,湖南纪委不是吃干饭的,相信 我。  

所有跟帖: 

抓广州妓者,嗯!! 十之八九是抓对了。 -Xfollower- 给 Xfollower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4:55:59

这记者是不识相!中联啥背景?湘企三一重工这样巨头都最后被它赶出长沙,外地小报还想来闹事? -v5- 给 v5 发送悄悄话 v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8:12:23

[转帖]传北京介入查记者被捉案 -nobles1234- 给 nobles1234 发送悄悄话 nobles1234 的博客首页 (2712 bytes) () 10/24/2013 postreply 1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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